西安中院61万余元“退一赔三”的医美终审判决,近期刷爆医美圈。

不少机构和从业者把关注点放在“咨询师无资质会赔三倍”上,甚至以为“赔完61万,这件事就翻篇了”。

但从合规视角看,这61万元只是民事层面的赔偿责任,是机构全部法律风险的冰山一角。

这份生效民事判决,完全可以作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核心证据,后续的行政处罚、资质惩戒,才是机构更该警惕的“大麻烦”。

一、先厘清:61万判决的核心是什么

先明确三个基础判断,避免对判决的误读:

1.这是消费欺诈赔偿,不是医疗事故赔偿。本案核心不是手术失败、医疗损害,而是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误导消费者作出消费决策,因此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哪怕医疗效果没问题,只要前端服务存在欺诈,照样能判退一赔三。

2.核心违法事实是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法院认定欺诈的首要依据,是涉案机构的王某甲、汪某等工作人员,既无医师资质,也无证据证明具备医学药学知识,却长期以“美学设计师”“专业咨询师”身份开展咨询、引导消费,直接违反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禁令。未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医师未主诊备案、仪器无法验真等,只是辅助印证欺诈故意的叠加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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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本案终审判决说理部分摘录(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

3.责任主体是机构,与员工是否离职无关。咨询接待属于职务行为,民事赔偿责任由机构全额承担,不能以“涉事员工已离职”作为免责抗辩。这一规则同样适用后续的行政处罚——监管处罚的对象首先是医疗机构,人员流动切断不了机构的违法责任。

二、市场监管部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地,顶格200万 + 可吊销执照

2025年10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针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删除了原20万元的下限,监管裁量空间大幅提升,合规门槛显著提高。

本案中至少存在三类符合新法处罚情形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是无资质人员以“专业咨询师”“美学设计师”身份开展服务,虚构专业身份与能力;

二是对“双逆博士”仪器的来源、功效作夸大宣传,宣称“韩国正品”却无法提供官方验真;

三是隐瞒医师未完成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的事实,对医师资质作不实表述。

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除此之外,本案中机构未明码标价、收费后不出具凭证、价格体系混乱,还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可处5000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服务欺诈行为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样可吊销营业执照。

三、卫健部门:医疗合规处罚,直接触碰经营命脉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等法规,对本案中的多项医疗合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最严重的后果不是罚款,是吊销执业许可证。

对机构而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未按规定备案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未履行知情同意义务、病历管理不规范,可责令整改、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对个人而言,未备案执业的医师可被警告、暂停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无资质从事诊疗咨询的非医师,可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需要明确的是:卫健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可分别立案、分别处罚,罚款金额叠加计算,整体处罚金额完全可以突破200万元,远高于61万民事赔偿。

四、三个必须澄清的行业误区

1. 赔了民事赔偿,就 “一事不再罚”?

错。

“一事不再罚”仅指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适用于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叠加。

民事赔偿是对消费者损失的弥补,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二者相互独立、互不替代。

2. 员工离职了,就没人追责了?

错。

无论是民事赔偿还是行政处罚,首要责任主体都是医疗机构。

员工离职不影响机构对其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同样可能面临个人处罚。

3. 医疗效果没问题,就不会有大风险?

错。

本案的核心是前端服务的欺诈与合规问题,与后端医疗效果没有必然关联。

哪怕手术顺利、消费者没有出现医疗损害,只要存在无资质执业、虚假宣传等行为,就可能构成消费欺诈、行政违法。

五、合规落地参考:咨询人员持证挂牌亮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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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美咨询人员挂牌亮证服务规范场景(参考示例)

61万元的终审判决,是这起民事消费纠纷的终点,却绝不是机构合规风险的终点——它只是民事赔偿的落槌,更是全行业前端合规风险集中暴露的起点。

随着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地,虚假宣传、身份造假、信息隐瞒早已不是“营销技巧”,而是明确的违法红线。对医美机构而言,前端咨询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服务,才是真正规避风险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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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美视界,作者: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