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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制定《招聘信息发布参考文本》(下称《参考文本》),要求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时不得使用“高薪”“面议”等模糊表述,应具体列明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

如今,无论是线上招聘还是线下招聘,招聘信息中常见“高薪”“面议”等表述,大家似乎习以为常了。然而,这种模糊的招聘信息却是为招聘用工“埋雷”。而江苏省人社厅率先对“模糊招聘”说“不”,具有示范意义。

招聘信息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求职者建立链接的第一信息、关键信息。按说,这类信息应真实、准确,以提升双方沟通效率、降低招聘成本。但不少用人单位却偏偏喜欢模糊表述,或暗藏着某些“小九九”。

譬如,某些企业把“高薪”当成引流、引才的诱饵,但实际没有支付高薪的意愿,这种虚假宣传存在误导性。而“面议”是“看人下菜碟”,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求职者一旦踏入这类用人单位,实际收入面临不确定性。

而且,招聘信息模糊之处,或许是用人单位预留的“后门”。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就可以对模糊表述做出利己的解释,求职者就容易吃“哑巴亏”。所以,招聘信息亟待从模糊性、不透明性,走向透明化、规范化。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早就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但不少用人单位将“如实告知”变成模糊表述,试图“趁模取利”。

《参考文本》要求招聘信息不得使用“高薪”“面议”等模糊表述,既是落实上述法律规定也是为招聘环节“排雷”,既是保护求职者权益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应当以此为范本,不要再玩模糊游戏。

在禁用“高薪”“面议”的同时,《参考文本》给出了“标准答案”,例如“月薪制,6000-9000 元/月,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构成,每月20日银行转账发放,依法代扣个税、社保、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按此标准操作相关劳动纠纷将显著下降,因为都摆在了明处,压缩了灰色空间。

实际上,招聘信息越透明越规范,将带来双赢。从应聘者角度来说,可避免被误导带来的“入坑”风险,并能提升应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折腾。对用人单位来说,既能降低招聘成本,避免人岗错配,还能规避法律风险。

但实现招聘信息透明化规范化,不能只靠用人单位自觉,还需相关力量共同倒逼。如:求职者对发布模糊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用脚投票;招聘平台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详细、规范的招聘信息,否则审核不予通过,都有倒逼之效。

从监管角度来说,江苏各级人社部门应该大力推广《参考文本》,行政执法、劳动仲裁也要以此为参考。其他省市可借鉴江苏经验,促进招聘信息规范化。可以说,这对降低行政成本、节省劳动仲裁资源和司法资源都有利。

简言之,招聘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决不能让模糊表述成为一种侵权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