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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宣判,杭州滨江区法院认定董光明(网红“铁头”)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3万元。包括董光明在内的6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具有欺凌、压迫性质,其余5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5天至13年不等。
流程审计:
①其他5名仅判敲诈勒索罪,铁头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但铁头刑期并非最长,可见其在敲诈勒索中非主犯。
②打假、揭露真相是一个容易快速爆火的赛道,但持续保持新鲜案例并恪守法律底线客观叙述,非常难;缺专业知识缺专业团队,铁头的打假很难持续保持公平公正。为维持网络热度,铁头曾通过多种方式博眼球。
③借打假敲诈,打假者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打假已经变味。
④专业打假,甚至专业维权,也并不容易。一是企业可能投诉你侵权、敲诈,你将和一个法律团队战斗;二是专业并不代表已熟练掌握所需是全部技能。
⑤真打假内容,也可能因被恶意裁剪、夸张传播、延伸造谣等而失控。
⑥即使打假没问题,被曝光对象仍可能通过各种手段混淆视听或污名化打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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