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14日下午14:30,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锋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25558402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0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812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58%;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1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06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7%。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348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909%;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1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仅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相关数据如下:
表决类型 同意股数 同意占比 反对股数 反对占比 弃权股数 弃权占比 总表决 253645836股 99.2417% 1915893股 0.7496% 22300股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 5967942股 75.4849% 1915893股 24.2330% 22300股 0.2821%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佳荣、金晶现场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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