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9月14日电,上海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6年9月15日起,上海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目录内非免疫规划疫苗产生的疫苗费用及注射服务费,同时支持医保家庭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