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华西(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9月14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此前与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已进入执行中止阶段,公司已就该诉讼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次涉及公司的诉讼本金金额为2620.83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2063.14万元。

据公告披露,该诉讼起源于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分歧,四川雄安建设此前向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与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4135.16万元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2日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对案件作出改判。

二审判决的核心裁定内容如下:

判决事项 具体内容 一审判决效力 撤销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2025)川1523民初239号民事判决 公司核心义务 判决生效十五日内支付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款2620.83万元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 原告诉求处理 驳回四川雄安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费用分担 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5.36万元,公司负担15.98万元,原告负担9.38万元;公司缴纳的35万元鉴定费,双方各负担17.5万元 二审费用分担 原告缴纳的二审受理费18.48万元,公司负担11.65万元,原告负担6.84万元;公司缴纳的二审受理费5.7万元,公司负担5.6万元,原告负担0.1万元

二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公司近日收到江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过程中查明,案涉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相关款项不满足支付条件,且该执行安排已获得申请方四川雄安建设认可,因此裁定中止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执行。与此同时,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出具《失信决定书》,将*ST华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ST华西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仍正常开展,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推进债务和解、分期履行等方案,力争尽快解除失信状态,降低事件不利影响。公司同时提示,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及时解除,将对公司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等事项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华西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数量为0,累计涉案金额为0元。公司称将持续跟踪本次再审申请及案件后续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诉讼对损益的最终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的正式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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