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新执行进展,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269个流拍车位作价合计7711440元抵偿对应债务。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处于执行阶段,最终执行结果及款项收回时间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涉诉事项源于置地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双方此前签署的合作合同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后续签署抵债协议后祺盛实业未按期履行约定还款及资产网签备案义务,置地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自提起诉讼以来历经多轮司法程序,关键节点如下:
时间节点 核心进展内容 2024年1月17日 置地公司收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4年3月27日 一审判决生效,法院立案受理置地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4年8月 祺盛实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院立案审查 2024年12月9日 置地公司收到本案执行款144.46万元 2025年8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祺盛实业的再审申请 2025年11月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祺盛实业提出的案件监督申请 2026年2月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祺盛实业监督申请的决定 2026年9月8日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最新执行裁定书,明确以物抵债安排
根据最新执行裁定书内容,此前法院对被执行人兴宁市汉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兴宁市宁新街道曙光路联康凯旋城负二层的269个车位先后启动第一次、第二次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经置地公司申请,法院裁定将该批车位按照二拍流拍价合计771.14万元抵偿对应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车位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置地公司时起转移,置地公司可持裁定书前往相关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次涉案的原债务总规模包括借款本金4.34亿元、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5万元,以及自2022年11月29日起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的后续利息。广东明珠方面提示,目前案件仍处于执行阶段,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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