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法精神,江门市律师协会组织协会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围绕修法核心亮点交流感悟。
江门市律师行业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律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全市广大律师自觉遵守“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立足江门侨乡定位、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悟修法精神 共话履职担当
谭社芬 江门市律师协会会长
以修法为引领
奋力推动侨乡律师事业行稳致远
2026年8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表决通过,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法属于典型的“小切口”立法,仅修改10个条文,但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把近年来律师行业改革成熟实践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侨乡江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此次修法第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明确列为律师执业法定条件,要求律师事务所依规设立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真正实现党领导律师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江门律师事业把稳政治方向。其次,新法确立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进一步夯实人权司法保障,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同时新法坚持保障与规范并重,一方面要求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另一方面明确律师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定义务,严格规范公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执业行为。尤为值得江门重视的是,本次修法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成果固化为国家法律,港澳法律执业者考试合格后,可在包含江门在内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同时明确国家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为侨乡发挥港澳侨资源优势带来重大制度机遇。
作为江门市律师协会会长,接下来我将带领市律协抓好多方面落地工作。
一是抓实全行业学习宣传。把新修改的《律师法》纳入行业全员培训,组织专题研学,推动新法条文入脑入心。
二是持续深化行业党建工作。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教育,把党的领导贯穿行业治理、法律服务全过程。
三是统筹做好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强化律师执业权利全链条保障,压实行业自律监管责任。
四是抢抓大湾区法治建设机遇。大力培育本土涉外律师人才,用好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制度红利。
五是引导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公益服务。积极投身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
下一步,市律协将团结带领全市律师立足江门侨乡实际,把修法精神切实转化为法律服务实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式现代化的江门实践贡献律师行业力量。
高慧嫦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严把执业准入关口
夯实侨都律师人才建设根基
本次律师法修改条文数量不多,但立法思路清晰,始终贯彻保障和规范并重、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的总体导向,既回应律师执业现实痛点,又为行业拓展发展空间,对江门这样的大湾区侨乡城市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从制度亮点来看,新法在总则确立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地位,将“两拥护”设置为律师执业法定准入门槛,从源头筑牢律师队伍政治根基。刑事领域明确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在行业监管层面,新法进一步细化执业行为规范,对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划定清晰红线,压实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对外开放维度,新法确立了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法定定位,同时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制度上升为法律,港澳律师可在大湾区九市开展法定业务,江门位列其中,为侨乡法律服务对外开放打开全新局面。
侨乡江门涉外涉侨法律服务需求旺盛,与港澳地缘、人缘联系紧密,新法的制度设计与江门发展高度契合。结合我分管的实习人员管理工作,我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学细悟修法精神。一方面优化实习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严把律师执业“入口关”;另一方面积极借鉴港澳律师执业考核的成熟经验,探索构建更加科学严谨的执业准入评价机制,不断向社会输送政治过硬、业务合格的法律人才,助力江门律师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在侨乡落地提供人才支撑。
左缅章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拥抱湾区开放新格局
提升涉外涉侨法律服务能力
本次新修改律师法立足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涉外法治建设大局,聚焦法律服务国际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建设,贴合行业发展实际,让我对新时代江门律师的使命担当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本次修法的一个标志性突破,就是从法律层面确立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地位。伴随对外开放持续深化,跨境贸易、海外投资、涉侨涉外纠纷不断增多,江门作为侨乡,这类业务需求尤为突出。新法明确国家扶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培育涉外律师人才、支持律所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为律师维护我国公民、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另一重大制度突破,是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从试点政策正式固化为法律制度。港澳法律执业者通过专门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后,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规定业务,打通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壁垒,实现三地法律资源互补互通。
面对新的法律环境,新时代江门律师不能只局限于传统国内业务。我们要主动适配湾区化、国际化法治新形势,持续钻研跨境、涉侨、涉外法律业务,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恪守执业准则,用好新法带来的制度机遇,以专业法治力量护航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何文慧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坚持保障规范双向发力
赋能侨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新修改的《律师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宏大布局,将坚持党的领导、执业权利保障、公益法律服务、大湾区律师执业、涉外法律服务等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整部法律既为律师依法执业撑腰鼓劲,又清晰划定执业行为底线,是新时代律师队伍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遵循。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本次修法最鲜明的底色。新法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将“两拥护”作为执业法定条件,要求律所落实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这就要求江门全体律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同时新法体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方面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另一方面强化律师诚信执业、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压实执业纪律责任。
结合江门律协履职与侨乡治理实际,接下来我们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规范执业行为,锻造过硬队伍。以新法施行为抓手,完善行业纪律教育、风险警示机制,紧盯法律服务风险点;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与公检法司沟通协作,打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渠道,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侨都律师队伍。
第二,大力践行律师社会责任。把公益法律服务落到实处,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面向基层群众、特殊群体、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法律服务,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第三,立足湾区优势培育涉外人才。落实大湾区律师执业相关制度,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
我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新律师法,和协会同仁一道,团结全市律师把修法精神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以高质量法律服务赋能侨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赵剑客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正视修法进步与实务期待
恪守依法执业初心
近期,我认真研读新修改的《律师法》。本次修法在2017年版本基础上作出十处修改增减,条文虽不多,但导向鲜明、意义重大,是新时代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受启发,也更加明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肩负的职责使命。
新修改《律师法》旗帜鲜明确立律师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要求,夯实行业党建根基。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是执业根本前提。我们必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践行“两拥护”执业基本要求,将党建工作融入律所管理、法律服务全过程,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法律既是执业权利的保障书,更是执业行为的警戒线。本次修法兼顾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对律师依法依规执业、严守执业纪律提出更高要求。作为执业律师,我深刻认识到,执业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诚信规范执业,自觉在法治轨道内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本人将持续深化新修改《律师法》学习,逐章逐条吃透法条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同时带动所在律师事务所组织全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把新法内容融入日常业务培训与内部管理,引导全所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立足法律服务本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服务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助力江门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叶虹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并重
涵养风清气正行业生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改是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通读全文,我深刻体会到:执业权利保障与执业行为规范,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二者不可偏废,必须协同推进。
在权利保障层面,新法明确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把律师在法庭发问、质证、辩论等执业权利纳入法律保护框架,从立法层面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制度背书。纸面上的法律条文,需要实务机制来落地。结合江门行业监管实际,我们要积极推动建立多方会商沟通机制,搭建律师与司法机关常态化沟通渠道;建立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人身、财产、执业权益,让广大律师能够挺直腰杆依法履职。
在执业规范层面,权利和责任是辩证统一的。新法在强化保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律师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定义务,对公职人员离职后从事律师职业作出更为严格的约束,清晰划定执业的底线与红线。行业自律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分管执业纪律的副会长,我将以新法为标尺,持续加强行业纪律教育,完善执业风险预警机制,对行业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同时兼顾正向引导,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依法诚信执业成为全体江门律师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新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将把新法精神融入协会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与协会同仁一道,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为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李艳娜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把握修法机遇
激活侨乡法律服务发展新动能
本次《律师法》修改采取小切口修法模式,修改十条内容,但是对江门侨乡律师行业而言,蕴含着重大发展机遇。通过逐条研读法条,我主要有三方面感悟。
第一,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执业政治根基。修法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两拥护”纳入律师执业法定条件,要求律所落实党组织建设,为整个律师行业确立职业底线。这就要求我们江门律师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法律服务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第二,兼顾执业权利保障与社会责任担当,体现系统立法思维。新法明确多部门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确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让律师履职更有底气;同时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公检法司等单位离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这提醒我们,律师不仅是市场化法律服务提供者,更是法治建设参与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
第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制度正式入法,为江门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江门位列大湾区内地九市,作为全国著名侨乡,涉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旺盛。新法同时提出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人才培养,与江门发展现实高度契合。
机遇已经写进法律,关键在于落地执行。接下来,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律师法,做到学深悟透。以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完善执业权利保障对接机制,统筹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既要敞开大门欢迎港澳律师来江门执业兴业,也要加紧培育本土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把法律赋予的制度红利转化为江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周丽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立足一线执业实践
期盼制度供给持续优化完善
202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作为一名执业25年的基层律师,我通过认真学习,对本次修订的核心要义有了较为深刻的体会,尤其对政治定位新要求、执业环境新保障两大核心亮点感受最深。
一、深刻把握政治定位新要求,锚定执业根本方向
本次修订在总则增设条文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在执业许可条件中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将相关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律师执业确立根本遵循。过去部分律师存在“执业只讲法律、不问政治”的认知误区,本次修订从法律层面厘清了这一偏差:律师执业不仅要符合法律规范,更要自觉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作为工作标尺,在代理涉众型案件、敏感纠纷时主动做好风险预判与矛盾化解,而非单纯追求个案胜诉。同时修订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法定地位,要求律所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明确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责任,引导全行业主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真正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
二、执业环境新保障,增强执业干事信心
本次修订针对长期困扰律师行业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执业痛点,作出了一系列刚性保障规定:明确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不得在法定要求外增设律师会见、阅卷的审批门槛,针对律师调查取证明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针对律师人身安全保障、跨区域执业便利、电子执业证全域通认等行业普遍关切的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配套建立了律师执业权利快速救济机制,明确律协、司法行政机关为律师维权的法定职责。修订内容直面行业痛点,务实可行,让全体律师切实感受到了制度层面的关怀与支持。
作为新时代的执业律师,接下来我将进一步吃透修订后的律师法各项要求,一方面始终绷紧政治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另一方面用好法律赋予的执业保障权利,依法依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履行好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风好正是扬帆时,笃行实干启新程。江门市律师将以新修改律师法施行为全新起点,牢牢把握新时代律师工作的使命任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把新法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侨乡群众的实践效能,奋力书写江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江门实践注入源源不断的律师力量。
资讯来源 | 江门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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