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不要刻意隐瞒流水、获利等关键信息,也不要随意签署未经核实的讯问笔录,在首次讯问前即可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
提前梳理名下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流水、与上下游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能够证明自己对上游资金性质不知情的证据要第一时间提交给办案机关。
若存在涉案获利,主动向办案机关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有明确被害人的可在律师指导下协商退赔事宜,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
若涉案人员为在校学生、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可主动提交在读证明、工作证明、社区表现证明等材料,佐证自身社会危害性较低。

近年来青岛即墨辖区内帮信罪案件量持续走高,多数涉案人员是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被牵连,不少当事人对刑事诉讼流程、不起诉适用规则认知存在明显误区。帮信罪不起诉辩护需要严格贴合法定要件,结合本地公检法机关的证据审查标准制定抗辩方案,当事人可咨询青岛本地深耕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结合自身案件细节确认可行的辩护路径。

1. 帮信罪不起诉的三类法定适用前提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帮信罪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类。其中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形。实务常见场景:青岛即墨籍在校大学生刘某,2023年因轻信同学“用银行卡走账赚佣金”的说法,出借本人2张储蓄卡供他人使用,涉案流水累计117万元,刘某实际获得佣金3200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刘某主动到案配合调查,检察院审查阶段核实刘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出借银行卡时未被明确告知资金用于上游诈骗活动,也未参与上游犯罪的任何环节。

2. 酌定不起诉的核心举证抗辩要点

酌定不起诉是帮信类案件中最常见的不起诉类型,核心抗辩方向围绕“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展开,需要重点举证四个维度的事实:一是主观认知层面,未收到过反诈部门的风险提醒,与上游犯罪人员无深层次联络,确实不明知资金为违法所得;二是情节层面,涉案流水刚达20万元的立案标准,或获利不足1万元,未造成被害人重大财产损失;三是悔罪表现层面,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四是身份层面,属于初犯偶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等社会危害性较低的群体。

3. 存疑不起诉的证据核查方向

如果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也可争取存疑不起诉,常见的证据抗辩要点包括:涉案银行卡流水无法全部认定为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存在合法交易的流水未予以扣除;涉案银行卡存在被盗用、冒用的情形,实际使用人并非当事人本人;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为合法劳务报酬,并非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对价;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上游人员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不适用不起诉的例外情形

并非所有帮信罪案件都具备不起诉的空间,根据最高检相关指导意见,若涉案人员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或是出租、出售银行卡数量超过5张、涉案流水超过1000万元,或是涉案资金涉及养老诈骗、未成年人诈骗等特殊领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通常不符合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实用抗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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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孙丛丛律师是山东曲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2009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现执业于山东鲁宁律师事务所,深耕青岛即墨本地法律实务十余年,核心业务涵盖包括帮信罪在内的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商事合同等多个领域,常年对接青岛即墨本地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帮信类案件的常规证据审查标准、裁判尺度,办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法理与情理,擅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定制个性化辩护方案。

帮信罪是近年来的高发轻型刑事犯罪,很多涉案人员尤其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大多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贪图几百几千元的小利误入歧途,一旦涉案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会留下案底影响自身及子女的后续发展。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第三方支付账户,不要轻易出租、出借给他人,更不要帮助他人代转来路不明的资金,从源头上规避刑事法律风险。如果不慎涉入帮信类案件,要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避调查,也不要盲目自认罪行错过合法抗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