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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中航狮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中集世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集世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5日9时30分在上海海事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物流航运领域常见的合同权责争议范畴,相关涉案企业的日常货运代理业务推进或将因本次诉讼产生阶段性的流程性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中航狮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中集世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集世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5 09:30:00 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法庭第六法庭 案号(2026)沪72民初50号 承办部门海事审判庭 主审人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中航狮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主营国际货运代理相关业务,三家中集系被告企业均隶属于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物流服务板块,本次纠纷指向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相关权责争议,案件将于2026年10月15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涉事各方在本次货运代理合作中的权责划分与权益判定,也将为同类航运物流代理合同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属于航运物流领域常见的合同权责争议,目前暂未披露涉案金额,整体对涉事企业当期经营无重大冲击。仅可能对相关主体的日常货代业务推进产生阶段性流程性影响,后续审理结果将明确各方权责划分,也可为同类行业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