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红,今年四十七,做保姆十二年。

去年秋天,我接到一个活,照顾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中介跟我说:“这老头姓周,退休前是中学老师,老伴走了,儿女都在外地。人挺干净,不抽烟不喝酒,工资给得也不低,一个月五千,包吃住。就是有点怪。”

我说:“怎么个怪法?”

中介笑了笑:“你去了就知道了。”

我当时没多想。做保姆十二年,什么样的雇主我没见过。有天天挑菜咸了淡了的,有半夜按铃让我倒水的,有把我当贼一样防着的。我都能忍。出来挣钱,不寒碜。

那天下午我按地址找过去,是城东一个老小区,六楼,没电梯。我爬上去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头站在门口,个子不高,头发全白了,戴着一副老花镜,镜腿用胶布缠着。他穿着一件灰毛衣,袖口磨得起毛,但干干净净的。

他看了我一眼,说:“你是刘红?”

我说:“是。周老师好。”

他点了点头,侧身让我进去。屋子不大,两室一厅,收拾得很整齐。客厅里有一面墙全是书,书架上塞得满满当当,地上也摞着几摞。窗台上摆着一盆君子兰,叶子油亮亮的。茶几上放着一杯茶,还冒着热气。

我换了鞋,放下包。他站在客厅中间,背对着我,看着那面书墙。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说:“我每天要你做一件事。你能做就做,不能做就走。”

我愣了一下。第一天见面就立规矩的雇主不少,但这么直接的还是头一回。我说:“您说。”

他走到书架前面,伸手抽出最上面一层的一本书。是一个硬壳笔记本,深蓝色的,封面上没有任何字。他把本子递给我,说:“每天下午三点,你读给我听。读半个小时。就这一件事。”

我接过那个本子,翻开。里面是手写的字,钢笔字,密密麻麻的,一整本。字迹很工整,像是练过的。我翻了几页,看到第一行写着日期:“1983年9月12日。”

我说:“这是……”

他说:“你别问。读就是了。每天下午三点,从第一页开始读。读完了就从头再读。”

我想问他为什么自己不读。但我没问。做保姆的,管干活就行了,别的事少打听。我把本子合上,说:“好。”

那天晚上我收拾完厨房,把客厅的地拖了一遍。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声音开得很小。我拖到他脚边的时候,他抬了一下脚,说了句“谢谢”。那是我那天听到他说的第二句话。

第二天下午三点,我准时坐在餐桌旁,翻开那个本子。他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摘了老花镜,双手放在膝盖上,闭着眼睛。我看了他一眼,开始读。

“1983年9月12日。今天开学了。我被分到初一三班,教语文。班上有四十二个学生,男生二十三个,女生十九个。有一个女生扎着马尾辫,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她上课的时候老是看着窗外,我点她起来回答问题,她站起来半天不说话,脸红了。我让她坐下了。放学的时候,我看见她在校门口等车,手里拿着一本《红楼梦》,封面都翻烂了。”

我读了一段,停下来看他。他还闭着眼睛,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继续读。

“1983年9月20日。今天批改作文,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写了一篇《我的妈妈》。她写她妈妈每天凌晨四点起来去菜市场摆摊,冬天手冻裂了,贴满胶布。她写她帮她妈妈缠胶布,缠着缠着就哭了。我在办公室看了三遍,眼睛酸了。给她打了个高分。”

我读到这儿,声音有点抖。我抬头看他,他的眼角有一滴眼泪,顺着皱纹淌下来。他没有擦,就那么让它挂着。

我低下头,继续读。

那本日记,从1983年一直写到1995年。十二年的日记,整整一本。写的是他从初一到高三带的那一届学生。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叫林小梅。日记里到处都是她的名字。她作文写得好,他高兴。她数学考砸了,他着急。她跟同桌吵架了,他调解。她考上大学了,他喝了一整瓶酒。

我每天下午三点读半个小时,读了将近两个月,才读完一半。他每天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听,偶尔嘴角动一下,偶尔眼角有泪。从来不说话。读完他说一句“今天就到这吧”,然后站起来,走进卧室,关上门。

我开始好奇了。这个林小梅是谁?跟他什么关系?为什么他每天要听这些?

有一天下午,我读完一段,他忽然开口了。他说:“林小梅是我最好的学生。”

我放下本子,看着他。他没有睁眼,声音很平。

“她毕业后考上了师范,也当了老师。分在城西的一所小学。后来结了婚,生了个女儿。九十年代末,她查出来白血病。她丈夫跑了。她一个人带着女儿,一边化疗一边上课。撑了三年,走了。”

我攥着那个本子,手心全是汗。

“她走的时候,三十一岁。女儿才六岁。”他睁开眼睛,看着窗外那盆君子兰,“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老师。最好的。”

我坐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把本子从我手里拿过去,放回原处。然后他转过身,看着我,说:“我教了三十五年书,教过上千个学生。记不住几个人。就她,忘不了。她走之后,我每年给她女儿寄钱,寄到十八岁。后来那孩子考上了大学,来看过我一次。长得跟她妈一模一样,也扎着马尾。”

他说完,走进了卧室。门关上了。

我坐在餐桌前,看着那面书墙。上面满满当当的书,好多都是旧版的语文教材和文学名著。最上面一层,排着七八个同样封面的深蓝色本子。我之前没注意过。那是另外几本日记。

他每天下午三点让我读的,不只是这一本。他还有好几本,等着我一本一本读完。

那之后,我每天下午三点读书的时候,心里不一样了。以前觉得是干活,后来觉得是在陪他过日子。那些日记里的日子,是他这辈子最珍贵的日子。他舍不得自己读,因为读了就会想起她。他也不敢自己读,因为怕读着读着就哭出来。所以他找了一个外人,一个保姆,坐在他对面,一字一句地读给他听。他在心里跟着读,跟着那个扎马尾的女孩,走过了十二年的教室和走廊。

今年春天,我读到了最后一本的最后一页。日记的最后一行写着:“1995年7月12日。林小梅今天毕业了。她站在校门口,扎着马尾辫,冲我鞠了一躬。我说以后常回来看看。她说好。她转身走了,马尾辫在背后一甩一甩的。我看着她的背影,一直看到她拐弯。然后我回办公室,在日记本上写了这行字。我想,这辈子当老师,值了。”

我读完,合上本子。他坐在对面,睁着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睛红红的,但没有泪。他笑了一下,说:“读完了。”

我说:“读完了。”

他说:“谢谢你。”

我说:“不客气。”

那天下午,他把那八个本子整整齐齐地放回书架最上面一层。然后他给我倒了杯茶,坐在我对面,说:“刘红,你在我这儿干了快一年了。我没什么能给你的。这些日记,以后你要是想读,随时可以来读。”

我说:“周老师,你女儿呢?”

他说:“儿子在深圳,女儿在成都。都忙,回不来。”

我说:“那你一个人……”

他说:“我习惯了。有这些日记在,我不孤单。”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没那么怪了。他不是怪,他是把所有的念想都装进了那八个本子里。每天下午三点,读半个小时,是他跟过去唯一的连接。

我现在还在周老师家干着。每天下午三点,我准时坐在餐桌旁,翻开一本新的日记。他开始让我从第二本读起,第二遍重读。他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听着那些他早已烂熟于心的字句。我读着读着,有时候会想,人这一辈子,能遇到一个让你记一辈子的人,不容易。

周老师遇到了。他记住了。

而我呢?我做保姆十二年,遇到的人多了去了。但周老师不一样。他让我知道,有些事,比干活重要。有些话,得有人听着。

那些日记,我还会读下去。一遍,两遍,三遍。读到他不在了,读到我也老了。到那时候,我可能也会想起他。想起那个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的老头,和他的八个日记本。想起他说的那句——“这辈子当老师,值了。”

我想,我这辈子做保姆,遇到他,也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