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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

商品、餐饮、旅游住宿等消费

将迎来高峰

连日来,多地密集发布

价格提醒告诫/倡议书

为各类经营主体划定经营红线

深圳

此前,深圳市商务局向全市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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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月饼和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优先选择商超、品牌门店、正规电商等合规渠道。如遭遇食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侵害权益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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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密集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9月7日,山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构成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

9月10日,云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交通运输、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同在10日,黑龙江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线上线下各类市场主体:

销售月饼、大闸蟹及其他节日特色商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存在虚构原价、虚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利用节假日消费高峰,借“节日特惠”的名义虚报价格、虚假优惠。严禁以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增加消费者负担,模糊真实交易价格。

9月11日,安徽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称:

各景区要在售票窗口、服务点位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落实门票优惠政策,不得通过拆分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消费、强制代收保险费,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加强景区内餐饮、零售、车辆服务等经营主体管理,督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厉整治欺客宰客行为,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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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温馨提醒

如遭遇价格欺诈

违规加价等侵权行为

请留存票据

聊天截图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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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泽权

校对 | 余悦、詹越慧、彭融

审校 | 劳子殷

监制 | 郑永涛

信息来源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国新闻网、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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