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王婉宁被押解回重庆的第二天,有记者走进了她在渝中区的那处临江住所。推开门的瞬间,最扎眼的不是窗外浩浩荡荡的长江,而是客厅里一堵三米高的”佛墙”——墙上供着六尊佛像,佛龛对面、沙发背后的装饰墙上也密密麻麻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佛像,檀香的味道还残留在空气里。
见到这样的情景,记者恍惚了几秒,不禁在心中发问: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需要这么多双佛的眼睛日夜看着?
这个问题,其实重庆人早就知道答案,只是没人说出口。在2009年之前的重庆,“亮点”两个字从来都不是秘密。那是一栋藏在居民楼里的茶楼,老重庆人管那里叫”小姐集中营”——这三个字不是记者的发明,是本地人口口相传的叫法。
住在星都大厦附近的居民李先生很多年后对中国日报的记者说,别看那地方隐蔽,可出名了,“尽管知道,但不敢去”。每晚生意最好的时候,门外公路上等客的出租车能排成长队;熟客之间甚至懒得说地名,只用一个隐晦的代称。一个暴力控制女性的黑窝,就这样大剌剌地开在闹市,开在佛龛的对面,开在整座城市的沉默里。
站在这个黑窝最深处,就是那个叫王紫绮的重庆女人。
王紫绮,1974年出生在重庆一个普通人家,兄妹五人,排行老三,所以后来江湖上人人都叫她”三姐”。这个家庭与刑场的缘分早就开始了——她的大哥年轻时性子暴烈,与人冲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早早走到了刑场。
老大走后,底下四个妹妹各谋生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二十岁的王紫绮和妹妹王婉宁在渝中区盘下一间小美容院。那是山城美业最疯长的年头,梯坎两旁的洗头房、美容院一茬接一茬地开,又一茬接一茬地倒。
姐妹俩的生意清淡,房租却一分不少。法院后来认定,1994年是转折点——从这一年起,姐妹俩纠集钟光玉、陶铭古、龚吕洪等人,以美容院、茶楼、宾馆为壳子,在渝中区一个接一个地开起了卖淫场所。到1998年底,她们在一号桥华一坡的亮点宾馆内正式挂出了”亮点”的牌子,此后又迁到星都大厦,七星岗的申新大厦也曾设过分号。一个日后吞噬了两千多名女性的魔窟,就这样在一间间门面房的霓虹灯里孵化成形,成为了她们的招牌场子。
被吸进这个魔窟的,大多是怀揣打工梦来重庆的年轻姑娘。据警方通报,王紫绮、王婉宁团伙的成员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出没于渝中区朝天门、储奇门等地的劳务市场,把找工作的务工妇女一个个骗进卖淫场所——先是扣押身份证,掐断她们与外界的联系;再扣留卖淫收入,掐断她们的钱;若有人不服,就败坏她们的名声,甚至扬言伤害她们的家人。
据办案机关查明,正是靠着诱骗、胁迫这两条渠道,源源不断的姑娘被送进”亮点”。而”三姐”驾驭这个组织,靠的不是刀,而是罪恶的规矩。警方后来通报的情况里,有一组词被媒体反复引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组织定期”上课”,内容不堪入耳,考核不合格就罚款、毒打、关黑屋断食断粮;每天要下达卖淫任务,来月经不算理由,堕胎后刚下手术台也不准歇;最匪夷所思的是”应急训练”——组织会定期演练如何应对警察真查房,教小姐怎么藏人、怎么对口供、怎么销毁证据。
依仗这样的手段,王紫绮把这份肮脏生意做成了一个”物美价廉”的爆款。据当年的知情人向中国日报透露,“亮点”一般下午两三点开门,夜里八点后生意最火,一直做到凌晨。一个”钟”四十五分钟,收费一百元。因为便宜,每晚大厅里等号的客人能排到三十号开外,多时上百号,等得无聊了就在里面打台球、打乒乓球、喝茶闲聊。
而小姐接客的房间是什么样呢?知情人用了四个字——“非常简陋”。家具电器陈旧,屋里没有厕所,没有洗澡间,每次完事,是小姐自己端一盆水来擦洗。可就是这么个地方,客人们趋之若鹜,因为”小姐态度好,听话,总是面带微笑”。请把这句话再读一遍。那微笑从哪里来?从一个每天挨打、随时被断食、刚堕完胎就被推去接客的女人脸上来。那不是服务态度,那是求生本能练出来的表情——打怕了的人,见了谁都笑。
2002年5月的一个夜晚,亮点宾馆里,外地嫖客与场所管理人员起冲突,口角升级成拔枪对射的械斗,火光里三人重伤、一人轻伤。山城重庆那些年并不太平,但发生在卖淫窝点的枪案仍然骇人听闻——它等于向所有知情人宣告:这地方不简单,是有后台的。事后钱一层层送上去,事一层层压下来,茶楼歇了几日风声,霓虹重新亮起。枪都压得住,小姐心里的那点反抗,就更不算什么了。
然而,在这个黑窝里,在痛苦的深渊,总有人熬不住,进而不要命的。
2003年7月9日的深夜,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的八楼,一个叫陈红的姑娘做了她一生中最大胆、也最致命的一个决定:推开窗,翻了出去。没有人知道她把这个念头压了多久,又把这个高度看了多少遍。她不想死,她只是想逃。
八楼的风托了她一秒,然后整个人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她没有死,摔成了高位截瘫——脖子以下,再也动不了。
发生这样的惨剧,任何一个正常的世界,此刻都该是救护车、医院、赔偿、有人负责,但”亮点”给出的答案是另一种:他们把这个瘫了的姑娘抬回去,锁了起来。从2003年到2009年,整整六年,两千多个日夜,陈红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没有手机,没有身份证,没有探望。她连了结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高位截瘫的人,连死都够不着。直到2009年9月28日,警察砸开那道门。
另一个叫陈秀的姑娘用跳楼反抗,摔成重伤,后来两人共获赔八十二点三万元,拿到钱那天抱头痛哭——可是,这点钱,怎么算得清被夺走的半生。
比起陈红至少活着见到了太阳,蔡秀莉就更加悲惨了。在被强迫卖淫期间,她遭残害致死,这个黑窝给她安排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私自火化——没有报案,没有验尸,没有坟,一炉火,这个人从法律上、户籍上、人间,一起消失了。
案发后警方清点,像这样的失踪妇女还有七人,生死不明,尸骨难寻。
十五年间,两千多名妇女被容留卖淫,三百多人被强迫卖淫,她们换来了王紫绮账本上飞速滚动的数字:案发后,警方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达八千二百九十六点九万元之巨。
罪恶与黑金之上,必有保护伞,这是毫无疑问的。
落网之后,王紫绮在看守所做了大量供述,其中一份口供,后来在2010年1月的文强案庭审上被检察机关当庭宣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间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人民币一点九万元;几年间陈涛经常打电话给她,前前后后要了十来个小姐,有一次还替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向她要人。
请注意这个对比:一个年流水以千万计的黑窝,喂给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不过是八次一万九——权力在他们那儿的标价,便宜得令人发指,也肮脏得令人发指。
陈涛在法庭上辩称绝无此事,可他无意间供出的另一个场景出卖了他: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王紫绮亲自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是”亮点”茶楼的,饭后众人还去唱了歌。身价千万的”三姐”,亲自给公安官员挑姑娘、陪饭局、埋单——这就是她的私人社交生活,她的麻将搭子、酒友和靠山人,就坐在本应与她为敌的位置上。
王紫绮的口供里还有一句,分量最重。她说,王立军调往重庆之后,陈涛曾专门向她示警:上面现在查得很凶,关于”亮点”的举报很多,让她收敛一点。一句话,道破了二十余次举报的全部去向——2004年到2009年,“亮点”被群众举报二十余次,每一封举报信最后都流转到该管这事的人手里,每一次都有人递话到王紫绮耳边。举报成了通风报信的材料,警察成了场子的编外保安,“应急训练”和白日里的查禁,就此成了一场心照不宣的双簧。
讽刺的是,双簧演得太久,久到王紫绮真的相信了,相信任何风浪都能用钱摆平。她不知道的是,2009年6月,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亮点”被专案组第一个盯住;她更不知道的是,这一次办案人员吸取了以往查处失败的全部教训——先暗访、蹲守、秘密固定证据,把组织结构、账目、保护伞一条线一条线地摸清捋顺,谁也不惊动,谁也不通知。
她的手机安安静静,她的关系网毫无动静,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寻常,她在声色场里泡了十五年,那一刻,已经闻不出安静里的杀气了。
收网的时刻,定在2009年8月7日深夜十一点。这是专案组反复掂量过的时间——八点过后正是”亮点”一天里生意最旺的时段,大厅里等号的客人还没散,小姐们还在接客,看场子的马仔还在楼梯口晃悠,人证、物证、现场,一样都跑不掉;若是白天动手,按照以往的经验,证据随时可能被销毁,人员随时可能被转移。
那一夜,两百余名警力悄无声息地向大溪沟收拢,把”亮点”会所围了个水泄不通。十五年来,这个场子被举报过二十余次,每一次都有人提前得到消息;而这一次,直到警察破门而入的那一刻,没有任何一通电话打出去。
后来的警方通报只有寥寥数语:当场捣毁该犯罪团伙,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三名主犯及五十余名成员被控制。我们可以替这寥寥数语补上一点画面——那些演习过无数遍”如何对付警察”的小姐,第一次看见真警察站到自己面前;那些躲在暗室里翻账本的马仔,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应急训练”没有任何用处;而那个习惯了一出事就有人递话的”三姐”,这一夜拨打的每一个电话,都没有人再接了。
颇具戏剧性的是,就在她落网的同一时期,她那尊最大的”靠山”、时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也被带走接受调查——伞和撑伞的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倒下了。
行动之后的两个多月里,专案组循线追捕,又陆续抓获团伙成员五十余人,累计解救、寻找到受害妇女七十四名,只有一个人漏网:案发那夜,王婉宁恰好不在场子,侥幸脱身,从此亡命天涯。
2010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紫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五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她由此成为我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陶铭古同判死刑,钟光玉死缓,龚吕洪、王廷华无期。
据旁听者回忆,宣判时这个让整个渝中区暗处闻风丧胆的”三姐”异常平静,没有哭喊,没有表演,随后她与陶铭古等二十人提出上诉。2010年底,重庆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逃亡的王婉宁,比姐姐的审判多拖了五百天。她先后逃往奥地利、菲律宾,2009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请求发出红色通缉令,全球追缉她和丈夫常量。
五百多个日夜,昔日临江豪宅里礼佛的女主人隐姓埋名,在异国华人圈的夹缝里东躲西藏。2011年3月30日清晨,中菲警方在马尼拉中国城一家快餐店里将她抓获——白色短袖T恤,黑色短裤,一双蓝色人字拖,戴着手铐,被两名女特警架着走出店门,瘦小,狼狈。
丈夫常量晚她几天回国:4月7日,他举着一块白纸牌走出重庆机场的到达厅,上面是毛笔写的七个字——“向重庆警方投案自首”。亡命途中几天几夜没合眼,他一头黑发白了大半。警方后来透露,常量在这个团伙里不过是个”配角”,其最终罪名与刑期未见权威媒体公开披露;人们记住的,只有那块纸牌。
王婉宁回国后另案受审,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她留下的三个未成年孩子,此后只能由外婆照看。王廷华被判无期徒刑,王琼哺乳期满后收监。加上早年被处决的大哥,王家五兄妹——两个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一个收监。那堵三米高的佛墙,到底没能照见这一家人的归路。
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写得极重、极为严厉:组织卖淫时间长、人数多,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强迫众多妇女卖淫,致两人重伤、五人轻伤、七人轻微伤;对不愿继续被强迫卖淫而受伤的妇女采取关押、捆绑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情节严重;多次向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
2011年12月7日,王紫绮被执行死刑,三十七岁。从二十岁那年那间生意清淡的美容院,到三十七岁冬晨的刑场,她走了整整十五年。
耐人寻味的是重庆人对这条消息的反应。没有惋惜,没有同情。这个曾让出租车排长队、让街坊”知道但不敢去”、让小姐们学会赔笑的女人,死讯传出后,人们提起她时用的还是那个老称呼——“小姐集中营”的老板娘。而她口供里牵出的那四名获刑民警,刑期从三年零六个月到十五年,则给这场围观添上了更冷的一层注脚:一个”亮点”能撑十五年,光靠一个女人的贪婪是远远不够的,撑起它的,是每一双收了钱的眼睛。
十几年过去,“亮点”所在的大溪沟早已换了人间,风暴式的打黑也转入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了铁规矩。这起案件的分量,早已超出一个女人、一个家庭的覆灭——它是我国第一例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它告诉所有王紫绮们:当犯罪以组织化、产业化的规模伸向最弱势的女性,法律一定会做出最严厉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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