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9月15日电 15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系列政策。据悉,作为全国首批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城市,厦门主动谋划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力争打造美丽蓝天建设示范标杆城市。
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通过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全国共有48个城市参与首批申报。2026—2028年,厦门市将以该项目为总抓手,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削减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让市民共享清新宜居的生态环境,持续擦亮“厦门蓝”这张金色城市名片,助力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建设。
根据厦门市城市发展情况,美丽蓝天建设项目重点谋划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等5大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细分出15个大项、52个具体项目,具体涉及老旧柴油货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重卡充(换)电改造、渡轮纯电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恶臭异味深度治理、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等内容。
在补助支持对象方面,配套实施的项目补助政策紧扣大气污染治理核心,聚焦重点治理领域,覆盖范围全、扶持精准性强,切实惠及各类大气治理提质改造项目。以移动源治理领域为例,厦门市拟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对2026年1月1日前在厦登记上牌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轻型柴油货车、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在正规拆解企业报废注销且提前报废满1年及以上的,给予淘汰补助(轻型0.6万元—1.5万元、中型1.0万元—2.5万元、重型1.2万元—4.5万元);在淘汰基础上,同一所有人新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可再获更新补助(轻型2万元、中型3.5万元、重型2轴7万元、3轴8.5万元、4轴及以上9.5万元),淘汰1台旧车最多对应1台新车,最高补贴14万元。
不仅如此,厦门市坚持以港立市,港口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港口作业产生的移动源污染也同样纳入本次项目治理范畴。按照计划,厦门市将支持淘汰更新老旧堆高机、正面吊、叉车等港作机械,淘汰更新港口重卡并实施电动化重卡更新,同时配套建设重卡充(换)电改造项目。需要注意的是,申报项目须不属于负面清单,企业信用合规,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含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无未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信用记录;申报需提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未申报其他中央资金的承诺书等材料。
站在价值转化的视角来看,即将施行的一系列政策,也意味着厦门绿色发展模式迎来迭代升级。此前,厦门市依托全国首个农业碳汇交易平台,将山林茶园固碳形成的碳汇资源推向市场交易,让拥有优良生态的乡村通过出让碳汇获得收益,实现了“好空气能卖钱”,把自然禀赋带来的生态增量转化为经济收益。本次美丽蓝天建设补助政策则开启了“好空气能赚钱”的新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车主主动开展设备升级、污染治理,通过自身减排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就能申领财政补助。这也意味着,治污不再单纯是成本支出,经营主体主动绿色改造可以收获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大气治理的内生动力。
发布会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为契机,持续探索低PM2.5浓度下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径,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绿色转型双向共赢,助力厦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萌 吴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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