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肖振邦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吴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生效,相关信息已通过海事局官方公示渠道向社会公开。
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重点通航水域航行秩序管控、压实航行主体安全责任的具体执法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的查处将对涉事主体后续的船舶航行合规操作形成直接约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肖振邦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7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706*******5239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5 作出处罚机关吴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被处罚人为肖振邦,其违法行为具体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7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06*******523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
事件对相关主体的影响点评
本次吴淞海事局对肖振邦作出的2000元罚款,系针对特定通航区域内未按要求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涉事主体强化航行安全操作规范,规避后续同类违法风险,维护辖区通航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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