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伤害濒危物种 别以为回国就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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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伤害濒危物种 别以为回国就能置身事外

近日,一段拍摄于印尼海域的水下渔猎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潜水爱好者广泛关注与争议。

视频画面显示,有人在保护区水域潜水,使用鱼叉捕猎海龟,后续还出现疑似烹煮相关海洋生物的画面。当地原住民巡逻队收集举报后,当地政府据此启动核查程序,并申请拦截一名准备离境的中国籍男子。

据印尼媒体9月15日报道,涉事关联人员为36岁的中国籍男子商魏(音译),是一名资深潜水教练,在印尼西巴布亚省拉贾安帕特皮亚内莫保护区水域活动,涉嫌使用鱼叉枪渔猎,造成一只玳瑁死亡。9月14日,商魏拟搭乘亚洲航空AK335航班,从望加锡飞往吉隆坡离境,在苏丹哈桑丁国际机场被印尼移民部门扣留,后续将移交当地警方进一步取证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玳瑁属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极危物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受到全球最高级别保护。同时,玳瑁也是中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海龟属于印尼法律保护动物,印尼海域内所有种类海龟,均禁止捕猎、杀害与食用。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要求,各国游客跨境旅行、潜水活动,均不得捕捞、伤害、带走海龟、珊瑚、砗磲等受保护海洋生物。

目前案件仍存在争议。当事人商魏否认自己是视频中的捕猎者,声称视频存在剪辑、并非本人作案。现阶段,仅凭网传视频暂无法直接定论,具体事实与相关责任,仍需等待印尼警方完整调查取证后确认。

这起事件也为出境游客、潜水爱好者敲响警钟:肆意伤害濒危保护动物,都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属人管辖原则,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回国后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非“境外犯法无人管”。

编辑: 陈怡

责编: 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