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老板找我,一进门就说:我可能出事了。
事情不复杂。他做设备安装,手底下30多个工人。前年听人介绍,把工人全部“挂”到了一家灵活用工平台——工资从平台发,票从平台开,社保也由平台“处理”。一年下来,省了小几十万。
直到税务稽查上门。稽查人员没问别的,只调了三样东西:工人每天在谁的群里打卡、谁给工人派活、钱从哪个账户出发。
三样看完,结论就出来了:这不是外包,这是你自己在用人。
最后认定虚开,补税加罚款190万,老板本人被移送公安。
一、老板为什么都爱“灵活用工”?
不能怪老板。用工成本确实高:社保、公积金、个税,一个都跑不掉。
平台给的话术也漂亮:“人还是你的人,账我们帮你走。”
听着像两全其美。但问题恰恰藏在这句话里——“人还是你的人”,就已经把答案说出来了。
二、判断标准只有一句话:谁在真正管人?
税务上判断用工性质,不看合同叫什么名字,只看一个东西:实质。
实务里通常看三个点:
第一,谁在管人?
打卡、排班、派活、考核、奖惩——如果全在你公司的系统或群里,那这个人就是你在用。
第二,合同签给谁?
工人跟平台签了合同,但如果他压根不知道平台是干什么的,也没跟平台谈过工资,那这份合同只是一张纸。
第三,钱怎么走?
工资名义上从平台出,但如果源头是你公司打款给平台、平台再转发,而且金额、时间完全对应,那资金链条一拉就现形。
三个点里有两个对不上,就可能被认定“假外包、真用工”。
三、后果比你想的重
很多老板以为“最多补点税”,其实是一条链:
第一层,个税和社保。
名义上的用工主体(平台)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实际的用工主体(你公司)跑不掉——补个税、补社保,还要滞纳金。
第二层,发票。
平台开给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业务是虚构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开。进项要转出,成本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跟着调整。
第三层,刑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前面那位老板,就是卡在这一层。
省下来的社保是个小数目,赔进去的是整个公司。
四、那到底能不能用灵活用工?
能,但有边界。
真正的灵活用工,是“事儿外包”,不是“人外包”。
比如:你有一个项目,把整个项目的安装工作包给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它自己带人、自己管人、自己承担质量责任——这叫外包,合规。
但如果人还是你招的、你管的,只是把发薪通道换了个地方——那不是外包,是换了个地方发工资。
判断标准还是一句话:你能不能接受“这个人明天被外包公司调去干别的活,你一句话说不上”?
能接受,是真外包;不能接受,说明人还是你的。
五、已经这么做了,怎么办?
不要等稽查上门。自己先查三样:
1.人是谁在管(打卡、排班、派活的记录在谁手上)
2.合同签给谁(工人是否真的与平台建立了关系)
3.钱怎么走(资金链能不能一一对应到具体业务)
三样里只要有一项兜不住,就该尽早调整——在稽查之前调整,和在稽查之后解释,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最后说一句
用工的成本,从来不是算出来的,是设计出来的。
能外包的是活儿,外包不出去的是责任。
关于作者:
戚谦,律师服务18年,股权咨询10+年,鲸平台智库专家,郑州市大众创业导师,郑州市财经学院、郑州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导师,高级合规师。
聚焦股权服务,综合运用法律、股权、财税、AI等,赋能10000个老板创业,赚富、守富、传富,走向共同富裕。
律师在身边,烦恼滚一边!
本文核心观点:
· 判断用工性质看“实质”,不看合同名字:谁管人、合同签给谁、钱怎么走
· “假外包真用工”的后果是一条链:个税社保 → 发票(虚开)→ 刑事责任
· 真正的灵活用工是“事儿外包”,不是“人外包”
· 已实行的企业应立即自查三样,在稽查前调整远好于稽查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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