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现在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上下班,接送孩子,购物首选的是电动车,而不是汽车。开汽车出行到了目的地,要找停车位,要交停车费。短途出行电动车比汽车要方便快捷的多。

既然是交通工具,必然会有相对应的管理条例,以前省内每一个地市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为了统一管理,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全省统一的一套执行标准。上牌、头盔,载人、改装、停放、充电全部有了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首先是上牌,按照条例要求,电动车上路必须办理登记,悬挂相对应的号牌。号牌分为正式号牌和非标车辆的临时通行号牌。之前已经办理号牌的车辆,原有号牌继续有效。没有办理号牌的一定要抓紧办。现在很多销售电动车的网点都开通了带牌销售服务,部分社区交管网点也有代办点。

有些人家里有达不到新国标的老款电动车。这类车可以申请临时通行号牌,纳入过渡管理期,过渡期最晚截止到2029年年底。过渡期结束以后,这类车辆就不能再上路了,大家可以规划的置换新车。

如果上路以后没有悬挂号牌,遮挡号牌或者污渍导致看不清号牌的,会被给予警告或者50元的罚款。如果伪造变造号牌,或者套用别人的号牌一经查实,不但会扣留车辆,还会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其次是头盔,以前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骑车去一个不远的地方,戴不戴头盔无所谓。新规规定,不止骑车的人要戴头盔,后座乘坐的人员同样需要佩戴头盔。而且还是达到国标认证的头盔,如果驾驶人及乘车人没有佩戴头盔给予警告或者20元的罚款。

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最多只能搭载一人。如果是要搭载6岁以下的幼儿,车子上面必须安装带有安全防护结构的儿童专用座椅。不能把孩子直接放在脚踏板上,也不能把孩子抱在怀里骑行。

未满16周岁的,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8周岁的骑电动车不允许载人。违规载人载物超出限定的范围,会被警告或者20元的罚款。

电动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行驶。遇到行人过马路要减速避让。高速公路、快速路、高架桥,没有物理隔离设施的隧道不允许电动车驶入。一旦驶入会被警告或者处以20元罚款。

逆向行驶,闯红灯会被警告或者50元罚款。骑行时不要单手扶车把、刷手机、接打电话,更不要双手离把,手拿太重的物品。这种行为会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执行交警发现后会进行劝导教育。如果醉酒骑电动自行车,会被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很多人喜欢给电动车加装改装,比如加装遮阳棚,挡风雨棚,还有私自改装出厂时的限速装置。这些行为都是条例明令禁止的。

电动自行车整车以及蓄电池不能进居民电梯,也不能在楼道门厅这些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要到指定的专用区域充电。

新的条例,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思路,轻微违规,能够当场改正,优先劝导教育,并不是一味的开罚单。但柔性执法不等于没有底线,对于闯红灯、无牌照、改装拼装上路的车辆依旧会按条例进行处置。

条例还鼓励车主可以自愿购买驾乘人员意外伤害的相关保险,但这不强求,只是鼓励。

如果你是山西人,经常骑电动车出门,一定要了解这些条例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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