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79年,西晋咸宁五年,河南汲郡汲县,一群官吏面对满地残竹片,不知道该先救火,还是先清点这些来自古墓的文字。
盗墓者名叫不准。这个名字见于史籍,颇有几分讽刺意味。他原本是冲着财物而去,没想到墓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既不是金器,也不是玉器,而是一堆已经发黑、散乱、难以辨认的竹简。
那些竹简并不讨人喜欢。
丝绳腐烂了,简片互相脱离;有的沾着泥土,有的被踩断,还有一些被当作引火之物烧掉。对于只想寻找财宝的人来说,这些竹片确实不如铜钱实在。可对后来的史学家而言,那场焚烧造成的损失,远比少了几件器物更加严重。
官府追回竹简后,装了十多车。晋武帝司马炎得知此事,下令将它们运往洛阳,由专门人员加以整理。史籍记载,这批材料包含七十五篇,文字数量达到十多万字。墓主通常被认为是战国时期魏襄王,入葬年代大约在公元前3世纪,距竹简重见天日已有五百多年。
真正的麻烦,从搬运开始。
竹简上的文字属于战国古文字,后世称为“蝌蚪文”。西晋学者面对这些弯曲古拙的字形,不能像阅读汉代隶书那样顺畅。荀勖、和峤等人主持整理,卫恒、束皙、挚虞等学者参与其中,既要辨认字形,还要重新编排错乱的篇章。
有些简片能拼接,有些只能依据语意推测。
一枚竹简的位置错了,可能影响整段记载;一个古字解释偏了,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物的身份。那不是简单抄录,而是一场艰苦的文字复原。西晋学者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才从残破材料中辨认出一部先秦编年史。
它后来被称为《竹书纪年》。
这部书最让后人吃惊的地方,不在于它记录了多少战争,而在于它与传统史书讲述上古政治的方式,出现了明显差异。尤其涉及尧、舜、禹的权力交接时,两种叙述几乎不像是在说同一件事。
《史记》中的尧舜故事,重点放在德行与考察。
尧年老之后,向四岳询问继承人。众人推举舜,说他出身并不显赫,父亲顽固,继母偏私,弟弟傲慢,可舜仍能尽力维系家庭关系。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又让他处理政务、接待诸侯,甚至把他置于山林险境之中考验。
舜经受住了考验。
尧去世之后,舜一度避让丹朱。可是诸侯不去拥戴丹朱,百姓遇到诉讼也不找丹朱,歌谣中歌颂的仍是舜。舜于是接受了众人的归附。整个故事层层推进,传达出一个十分清楚的观念:天下不是一家一姓的私物,贤能者可以凭借德行得到拥戴。
这便是后来人们熟悉的“禅让”。
但《竹书纪年》保存下来的相关文字,却冷峻得多:“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另外还有舜阻隔丹朱、不使其与尧相见的说法。文字极为简短,甚至没有铺陈经过,却把尧舜交接写成了明显的权力控制。
同样是帝位更替。
一边强调考察、推让与民心归附,另一边则出现囚禁、隔绝和夺位。若只看字面,尧舜之间的关系,便不再是一场温和的政治交接,而更像联盟内部发生了强制性的权力转移。
禹的继承问题也有类似差异。
传统叙述往往说,禹曾准备把帝位传给伯益,后来天下人拥护启,启才继承父位。可《竹书纪年》有“益干启位,启杀之”的记载。伯益试图争取启的位置,启以武力除掉伯益,这种写法直接触及了王位世袭形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冲突。
当然,古书的一句话不能自动等同于完整事实。
《竹书纪年》原书早已散佚,后世所见的“古本”,是学者从多种古籍引用中辑录出来的材料;流传较广的“今本”,又曾被王国维等学者辨析出不少后人增补、拼合的痕迹。因此,不能把所有文字都当作从魏襄王墓中完整取出的原简,也不能简单宣布《史记》全错、《竹书纪年》全对。
这一点十分关键。
考古材料的价值,恰恰在于它能打破单一叙事,却不能替人直接完成全部判断。竹简从墓中出土时,编次已经混乱;西晋整理时,原貌又经过释读和转写。后来的传抄还会继续产生变化。读者看到的,往往是多重整理之后留下的层层痕迹。
那为什么《史记》会写出尧舜禅让的完整故事?
司马迁生活在公元前145年前后,写作《史记》大约在西汉时期。他距离传说中的尧舜年代极其遥远,能够使用的先秦史料又经历过战乱、散失与秦代典籍整理。秦统一六国之后,列国史书遭到严重破坏,司马迁不可能像后世读者一样拥有成套的原始档案。
他能做的,是广泛搜集材料。
《史记》中屡次提到各地传说、旧闻和不同说法。《五帝本纪》末尾,司马迁也承认自己曾考察各地风俗,听取老人讲述,再把各种材料综合起来。换句话说,他写下的尧舜,不只是某一卷竹简的翻版,而是西汉时代对上古记忆的一次系统整理。
其中自然包含当时社会所认可的价值判断。
西汉政治文化重视名分、礼制与道德秩序,尧舜被塑造成以德服人的圣王,既符合儒家理想,也能为政治秩序提供一套高贵的源头叙事。历史人物在漫长流传中,往往会被不断解释;解释次数越多,人物身上的现实痕迹就越容易被理想色彩遮住。
《竹书纪年》则来自另一种传统。
它是魏国史官系统中的编年材料,形成时代早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也早于西汉独尊儒术的政治背景。战国各国都有自己的史官和记事传统,同一场权力斗争,魏国史家未必会采用后来汉代正统叙事中的措辞。
这并不代表魏国史官天然更客观。
战国史书同样服务于本国政治,也可能带有立场和选择。它提供的,是不同于汉代经学叙事的一份记录。历史研究最有价值的地方,往往不是找到一部永远正确的书,而是让彼此冲突的材料相互校验。
有意思的是,西晋人早就从现实政治中听懂了“禅让”的另一层含义。
公元220年,曹丕接受汉献帝刘协禅让,建立魏朝。整个过程经过多次辞让、下诏、再受命的礼仪安排,形式上尽量显示出曹丕并非主动索取帝位,而是顺应天意和群臣请求。
曹丕在受禅之后曾说:“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这句话很短,却意味深长。曹丕当然不是亲眼见过尧舜,他是在说,自己刚刚经历的这场政治交接,让他懂得了古书中所谓禅让究竟可能是什么样子。礼仪可以庄重,辞让可以反复,但真正决定结果的,依然是军事力量、政治联盟和现实控制。
不到六十年,汲郡古墓出土的《竹书纪年》重新进入人们视野。曹丕的那句话,于是被后世反复拿来与竹简记载相互参照。二者并不能互相证明,却确实共同提醒人们:政治仪式与权力事实,从来不是一回事。
类似的分歧,还出现在伊尹与太甲的故事里。
《史记》说,太甲即位后违背祖法,伊尹将他放逐,等太甲悔过之后,又把他迎回王都。这个故事把伊尹写成维护制度的贤臣,也把太甲塑造成可以通过教育重新改正的君主。
《竹书纪年》所见的说法却更加尖锐:伊尹放逐太甲后曾自立,太甲后来返回并杀死伊尹。两种记载,分别代表了贤臣辅政和权臣夺权的不同解释。
周厉王之后的政治安排,也存在类似问题。
《史记》称,周厉王被逐后,由周公、召公共同主持政务,因此称为“共和”。《竹书纪年》相关材料则提到“共伯和”,将其理解为一个具体人物。清华简《系年》保存的战国文字,也为共伯和这一说法提供了重要参照。
这类材料没有把所有疑问一次解决,却让一个长期被当作固定常识的解释重新打开。周幽王死后,宗周政局并非立刻形成单一稳定的局面,周携王的存在,也在《竹书纪年》和《系年》等材料中留下痕迹。
史书的沉默,有时同样值得追问。
一部史书没有记载某件事,不等于那件事没有发生;一部书写得很详细,也不等于细节就完全可靠。编纂者选择什么、删去什么、如何安排人物评价,都会影响后人对过去的理解。
因此,“新出土文物推翻历史课本”这句话,严格说并不准确。
出土文献通常不是把旧知识整齐地推倒,而是把被遮蔽的材料重新带回来。它让人知道,过去的记忆并非只有一条道路;同一个帝王,可以在一部书中成为圣贤,在另一部书中成为争夺权力的参与者。
《竹书纪年》的命运,也说明了文献保存有多么脆弱。
西晋整理之后,它曾受到学者重视;南北朝、隋唐时期,后人还能从不同著作中看到它的引文。到了宋代以后,原书逐渐散失,完整面貌难以复原。明代流传的“今本”看似篇目齐备,后来却被发现大量杂取前人材料,不能视为魏国原书的原貌。
清代朱右曾辑录佚文,民国时期王国维继续考辨,才使散见于经史注疏、类书和地理著作中的材料得到较系统的整理。甲骨文研究、青铜器铭文和古代历法研究的发展,又为夏商周历史提供了新的参照。
但参照不是定论。
一件青铜器只能说明某个时代存在过某种称谓,一条铭文只能提供有限信息,一枚竹简也无法独自解释整个政治结构。真正可靠的判断,需要文字材料、考古层位、器物年代和制度背景彼此印证。
魏襄王墓中的竹简已经残缺,西晋学者的释读也不可能没有误差。可正因为它不完整,才更提醒后人,历史不是一间摆满标准答案的屋子。那些断裂的竹片、互相矛盾的记载,以及后世学者留下的校勘痕迹,都保留着同一个问题:尧舜禹时代的权力交接,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现实过程?
答案没有随着墓门打开而全部出现。
留在竹简上的,只是几段穿过战国、魏晋和后世传抄的古老文字。它们曾被泥土压住,也曾被火焰吞掉一部分;等到重新进入史家的书案时,已经不再是完整的声音。可那几句关于囚禁、流放与争位的记载,仍然从残片之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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