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提升行动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夏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违法骑行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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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6-09-15

违法地点:孔祖大道与中和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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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6-09-15

违法地点:县府路与东光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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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6-09-15

违法地点:人民路与孔祖大道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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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6-09-15

违法地点:孔祖大道与步行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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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6-09-15

违法地点:孔祖大道与康复路路口

夏邑交管大队再次提醒,各位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骑行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需注意以下几点:

不闯红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切勿违法走机动车道

不要认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操作灵活,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就违法走机动车道。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发生事故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并不弱,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电线杆、行道树等物体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切勿违反规定载人

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平衡系数较低,若违反规定载人,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很容易发生事故。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

来源:夏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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