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接续前述云南分公司57号公告涉税问询,此前未获实质答复。云南州县收派分公司适用57号公告第五条免预缴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可追溯书面或电子税务留痕(备案回执/税务事项通知书/主管机关确认)?请答有/无。若无,请说明政策适用依据以及会计处理方式。请基于已公开资料作答,勿以合规套话替代实质答复。

董秘回答(顺丰控股SZ00235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核实,公司严格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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