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源头治理、矛盾就地化解,近日,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辖区农户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拓宽家庭增收渠道,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土地承包、种苗农资采购、经济作物规模化种植。由于农业生产受市场行情、销售渠道、自然气候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该农户产业经营遭遇行情下行,种植收益未达预期,整体经营严重亏损,导致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本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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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面对面”沟通,组织银行与农户当场厘清借款事实、法律关系,向双方讲明金融借贷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晰权责边界、知晓失信法律后果。采取“背靠背”单独沟通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耐心劝导农户正视债务、诚信履约,摒弃亏损免责的错误认知;另一方面积极为银行讲解农户创业受挫、生活困难的实际现状,积极争取柔性化解、分期履约的处置方案。

经过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农户还款压力,真正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初审:申应旭、张倩倩

再审:李琳迪

终审:夏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