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沪金罚决字〔2026〕135号

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

警告并罚款147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2

韩亮(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沪金决字〔2026〕136号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负责

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