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上十点多,山西临汾蒲县的一条国道上,一对夫妻推着人力车过马路。他们不知道的是,身后有一辆车正朝他们驶来——没开车灯,司机醉着酒,还超了速。
撞击发生的那一刻,刹车灯亮了一下。但车没有停。两秒后,刹车灯熄灭,车子开出了监控画面。
这是死者儿子张鹏向记者提供的监控视频里记录下的过程。他的父母,57岁的父亲和53岁的母亲,在那天晚上再也没有回家。
一场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9月12日,蒲县公安局发布通报,还原了那个晚上的关键信息。
肇事者杜某某,是蒲县薛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查,他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47.01mg/100ml;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40km/h,他的实际速度约为52km/h;夜间未开启车灯。
三个条件叠加在一起,撞上了正在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和郭某某夫妻。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也走了。
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22日,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认定书已送达家属和杜某某,同时通报了杜某某所在单位。
“确认过安全才通行,怎么躲?”
张鹏和家人对这份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张鹏不认可主次责任之分。他说,父母过马路时多次观察路况,刻意躲避来车,确认过安全才通行。
交警给出的次要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但张鹏的反问是:面对一辆不开车灯、超速、醉酒从背后驶来的车,怎么躲?
监控视频里还有另一个细节。51秒时,父母举着照明工具出现在画面右前方马路中。1分25秒,两人走到马路中,照明已熄灭。1分49秒,一辆警车从两人旁边经过,没有停下。借着警灯可以看到,两人已经走到马路中,沿着双实线前行。
2分03秒,一辆白色的、未开车灯的车辆出现在画面上方,朝他们身后驶来。2分09秒,车辆开始颠簸,刹车灯亮起过,但没有停下。两秒后,刹车灯熄灭,车辆开出监控外。
张鹏说,从刹车灯亮起又熄灭的情形来看,疑似有“二次碾压”的情形。而事故认定书中,对疑似“二次碾压”只字未提。
遗体还在殡仪馆,道歉始终没来
事发后,张鹏和家人找到镇政府,有过多次协商,但未能就赔偿金额等达成一致。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他提出了复核,也收到了复核通知,但复核结果还没出来。
他说,后面基本上都是舅舅等人去和镇政府谈。但可以肯定的是,至今肇事方杜某某的家人、甚至朋友,一个都没有来给他和姐姐道过歉。
张鹏前两天拍下了镇政府的岗位公示牌。公示牌上显示,杜某某为主任科员,分管邮政、村企矛盾调解及专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包联布珠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一个分管安全生产的人,在夜里醉驾、超速、不开车灯,撞死了两个人。
9月13日,记者多次致电薛关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杜某某事发后就没来上班了,后续以官方通报为准。
目前,张鹏正在等待交警部门的复核结果。父母的遗体还在殡仪馆。
“得有个交代。”他说。
这句交代,到现在还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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