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据红星新闻报道,这起高空抛物致死案,刑事部分已经审结,多次从高楼向下抛掷砖头、桶装水的男子,已经被依法执行死刑。近期案件民事诉讼部分宣判,28岁受害女子家属起诉万达、公寓物业以及夜市运营方,法院判决三家主体共同承担40%的赔偿责任,剩余60%责任由抛物凶手承担。很多网友疑惑,明明是凶手个人扔砖杀人,为什么商场、物业和夜市也要赔钱?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相互独立。抛物男子故意高空抛砖致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被判处并执行死刑,这是他的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承担,不代表可以免除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里,凶手是直接侵权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物业、商场、夜市是否担责,要看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责任,有过错才担责。《民法典》明确,宾馆、商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凶手曾连续6天多次往下抛砖头、桶装水,属于反复发生的危险事件。公寓物业、万达商场、夜市运营方,在明知高空持续有坠物风险的情况下,没有做好围挡、警示、监控升级、疏散管控等防范措施,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存在明显管理疏漏。法院据此认定三家单位存在过错,判决承担40%的按份赔偿责任。不是说只要发生高空抛物,物业就一定赔钱,核心判断标准是:有没有提前发现风险、有没有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第三,责任比例背后的法律逻辑。凶手是直接加害者,主观恶性极大,承担60%主要赔偿。物业、商场、夜市属于管理过错,并非直接伤人,所以承担次要的40%责任。这个判决也明确区分:直接侵权人的责任,和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责任,二者不能混同。
周兆成律师提醒: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很多人误以为高空抛物出事,只需要找扔东西的人。这个判决给出清晰指引:如果同一位置多次发生高空坠物,物业、商圈、夜市这类场所管理者不能视而不见,必须落实监控、围挡、警示、排查等措施。一旦明知有危险却不处置,就要为管理漏洞买单。普通市民遇到反复高空坠物,要及时留存证据向物业、城管举报;经营者也要重视安全保障义务,不能等到悲剧发生才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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