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冬以来,一些违法人员经常驾车从林区非法收购坑木向县城运输,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丹凤县林业局授权国有林场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查处此类案件。

金盾夜巡 惊现大案

2007年12月15日凌晨五时许,当巡查人员行至丹凤县城丹江桥头时,发现从丹竹公路上驶来一辆微型小客车,由竹林关方向驶向县城。会车时,来车沉闷的响声引起细心的巡查人员的注意,随即他们示意来车停车接受检查。面包车有些迟疑地向路边停靠,还没有停稳,就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一个人迅速打开车门,仓惶窜入茫茫夜色中,瞬间不见了踪影。执法人员迅速包围了这辆“陕AS-1291”形迹可疑的“昌河”面包车。经检查,发现车内装运有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司机白某告诉执法人员刚才逃跑的人是货主,不知道名字和住址。鉴于案情重大,执法人员立即向丹凤县森林公安分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贾剑锋局长带领4名民警赶到了现场,对扣押的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小面包车内共装有非活体野生动物39只,其中一般保护动物麂子、野猪22只,另有17只野生动物均被剥皮、烧毛、毁容,品种不明。贾剑锋当即给市森林公安局刘建国局长报告,请其协调市野生动物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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麂子

市动管站技术人员迅速赶到丹凤县。经鉴定,一般保护动物野猪2只,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麂子20只,另17只野生动物外形破坏严重,难以下准确结论。这时,贾剑锋想起了原分局副局长,现调市局负责刑侦工作的唐红卫,他参加过许多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经验丰富,让他来看一下。11时许,正在丹凤党校考试的唐红卫接到贾剑锋电话后,立即到现场查看了动物,他凭着多次查办野生动物案件的经验和在网上看到的类似案例,判断这些动物可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或者鬣羚。为了准确判定动物的品种,他建议分局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查货主去向和动物来源;一路随同他将17只野生动物死体送往省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品种和保护级别鉴定。

16日上午,司机白某交代,其运输的动物是一名湖北口音的外地人从丹凤县竹林关镇村民邢俊堂处收购的,雇佣他的车辆准备运到商洛市商州区。邢俊堂和外地货主均已闻讯逃跑,分局暂时没有对白某采取相关措施。

经省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对17只动物死体鉴定,认定其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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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

根据刑法关于野生动物立案标准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10只以上斑羚,即构成特大刑事案件。

省森林公安局和市林业局的领导听取汇报后,分别批示要求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2月26日,丹凤县公安局批准,将此案立为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翌日,省森林公安局下发督办函,将此案列为省局挂牌督办案件。市森林公安局指派刑警唐红卫全力指导破案,贾剑锋任专案组长。由于邢俊堂和货主均已逃跑,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案件难以进展的时候,商南县森林公安正在办理的一起陈明建倒卖斑羚案件引起唐红卫的注意。据陈明建交代,他曾经从邢俊堂处收购过斑羚。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商南县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陈明建两次提审,查明了三个问题:一是邢俊堂经常在山阳县银华镇活动;二是邢俊堂曾出售给陈明建2只斑羚;三是犯罪嫌疑人索某曾驾车从邢俊堂家向商南运输过野生动物。与此同时,唐红卫通过外省的一个眼线获悉,道上传出:湖北荆门有一个叫“小禹”的人运输动物在陕西商洛出事了。唐红卫敏锐地感觉到“小禹”可能是个“大鱼”。他立即索要了“小禹”的手机号码,经查号码的机主注册信息,发现“小禹”名叫“禹国勇”,系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通过调取邢俊堂在案发前的手机通话记录比对,基本证实“禹国勇”就是“12.15”专案在逃的另一名主犯。锁定主犯,专案组立即全面开展了侦捕行动。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专案组兵分两路,于2007年12月27~29日,分赴湖北荆门和甘肃平凉对禹国勇实施抓捕,但是都无果而归,案件侦破再次受阻。

柳暗花明 利剑出鞘

民警们在侦查中发现,司机白某也有犯罪嫌疑。同时,他们通过侦查手段,获知犯罪嫌疑人邢俊堂藏匿在山阳县银华镇。12月30日,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路由贾剑锋、刘安祥、姜桂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名民警组成,赴银华镇抓捕邢俊堂;一路由彭小军带领寺坪派出所民警赴丹凤竹林关抓捕白某,并明确先抓捕了邢俊堂之后接到信息才能抓捕白某。30日下午4时许,贾剑锋带领第一组抓捕人员来到银华镇,获知邢俊堂正在银华镇的一个住户家中,民警们不动声色的包围了该住宅,并悄然进入屋内,发现有几个人正在卧室内打牌。哪个是邢俊堂呢?民警姜桂君急中生智,高喊一声“俊堂”,坐在最里面的一个中年人答应了一声“啥事”?话音刚落,即被抓捕人员按倒在地。现场讯问,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邢俊堂。接到信息的第二行动组迅速行动,抓获了白某。

经对邢俊堂审讯,邢俊堂供述了从范学治、叶载鹏、杜松柏、刘永民等人处收购斑羚,并出售给陈明建2只,“禹国勇”17只的犯罪事实。根据邢俊堂和白某的交代,专案组决定,调集民警,展开抓捕行动。

2008年1月3日,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刘建国局长带领贾剑锋、唐红卫等专案组民警赶赴山阳县,在山阳县森林公安局的协助下,抓获了范学治、叶载鹏。

1月8日,贾剑锋带领专案组民警在丹凤县土门派出所、竹林关派出所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永民、杜松柏,并现场扣押了大量捕猎工具。2月27日,专案组长途跋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商南县清油河镇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索某。

经审讯,上述犯罪嫌疑人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了更准确的判定涉案的17只野生动物品种名称,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2008年2月20日,专案组通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对涉案的斑羚又进行了DNA鉴定。

千里追捕 锲而不舍

抓获“禹国勇”,这个案件才能画上句号。

“禹国勇”长期从事野生动物的非法经营活动,反侦察能力极强,其行踪飘忽不定。他先后5次更换手机号码,但专案民警始终没有气馁,发誓将其擒获,绳之以法。

2008年3月,专案组民警再次奔赴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禹国勇”的原籍对其实施抓捕。这一次尽管也扑空了,但取得了重大收获,民警们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禹国勇”真名叫禹贵红,长期在湖北荆门和湖南常德从事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勾当。同时,令人振奋的是,专案组还获取了禹贵红的照片,照片带回经邢俊堂等在押犯罪嫌疑人辨认,确认无疑,更增强了专案组抓捕禹贵红的信心。

转眼间到了4月,专案组获悉禹贵红回到湖北荆门的消息后,唐红卫、贾建锋等4人连夜赶赴湖北荆门组织抓捕。但到达荆门后,通过摸排发现禹贵红刚刚逃往湖南省常德市,专案组连夜赶赴湖南常德,在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区刑警大队和该市森林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展开排查。11日下午,侦查发现禹贵红就住在鼎城区桥南一个亲戚家里,并发现其亲戚家里有一个小型话吧,侦查人员随即分两组对这一带进行摸排,因经营话吧有多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到底在哪一家落脚。

13日中午,侦查人员在电信局的协助下,终于在统建巷发现了所要查找的话吧。侦查人员将禹贵红的照片放大,每个侦查员人手一张,分成三个战斗小组,在附近全天候轮换守候。初春的常德市一直下着绵绵细雨,狡猾的禹贵红好像土遁了一般,始终没有出现。14日晚,唐红卫、彭小军和1名刑警负责在门口守候。5时许,他们突然发现有一个人骑摩托车停在监控的话吧门口,来人将摩托车放好后进入话吧,经比对照片确认系禹贵红无疑后,即打电话通知在桥南派出所等候的贾剑锋等人,约3分钟增援民警赶到后,民警们冲入话吧,将屁股还没有坐稳的禹贵红当场生擒。

历时150多天,“12.15”专案成功告破。

法网恢恢 擒获恶魔

经查明,居住在丹凤县竹林关镇的被告人邢俊堂长期从事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原籍在四川省蓬溪县的被告人禹贵红租住在湖北荆门市和湖南常德市,亦长期从事野生动物非法经营。2007年10月,禹贵红流窜至陕西商洛收购野生动物期间结识了邢俊堂。2007年10月下旬,邢俊堂在山阳县银华镇从被告人叶载鹏处非法收购非活体斑羚2只,用摩托车带回其家后非法出售给商南人陈明建(已判刑),陈明建当晚雇佣索某驾车从山阳县收购斑羚1只,从邢俊堂处收购2只,运回商南家中。2007年11月下旬至12月,邢俊堂先后在丹凤县竹林关镇、土门镇、山阳县银华镇等地非法收购非活体斑羚17只,其中从被告人范学治、杜松柏处各收购2只,从被告人刘永民处收购1只。12月14日,邢俊堂在家中将其收购的17只斑羚非法出售给禹贵红,邢、禹二人明知斑羚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为防止运输途中被执法部门发现,将17只斑羚剥皮、烧毛毁掉外形后装入编织袋,并于次日凌晨租用白某驾驶的面包车将这些斑羚运往商洛市商州区时被查获。

“12.15”专案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21只,价值22.176万元,扣押赃款8400余元,微型昌河车2辆,手机3部。

2008年9月8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特大案件,被告人邢俊堂、禹贵红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8000元;其余被告也得到相应处罚。无情的法律之剑,谁敢蔑视,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