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2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现就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26 年 12 月 16 日 8:00-23 日 17:00。

二、补考人员范围

1.首次业务水平测评成绩 60 分以下的;

2.首次业务水平测评确定作弊的;

3.受到行政处罚或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的;

4.首次业务水平测评漏报、漏考的;

5.2026 年 8 月 31 日后变更执业地点到青岛市,且在原执业地点未参加本周期考核的。

三、补考培训范围

1. 无需参加培训人员

(1)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免考但尚未完成医疗机构及考核机构审核的,继续履行审核程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本周期考核合格;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补考。

(2)2026 年 8 月 31 日后变更执业地点至我市且未在原执业地点参加本周期考核的,以及首次业务水平测评漏报、漏考的,均按正常流程完成报名填报,审核通过后直接参加补考。此类人员本次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补考。

2. 需参加培训人员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纳入补考范围的医师,均须登录定考系统,参加线上培训,培训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补考。

附件:关于组织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

通知下载链接:

https://pan.quark.cn/s/b152bdbf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