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那个“一点点”的事情,虽然我也觉得没那么简单,但不可否认:无论如何,公司也不能派人去别人员工的老家,找他的爷爷奶奶。
事情简单说,就是该员工吴某某发现茶叶里有异物,然后举报了。再加上公司和他签的是“第三方灵活用工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又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公司直接派了3个人找到了员工老家的爷爷奶奶,给老人放他“翻红茶”的监控,暗示他敲诈、并称“已报警”。
最后这名员工在网上发帖,说的很可怜,自己是领养的,爷爷奶奶带大,没亲人了。并称公司有什么事就找他,爷爷奶奶经不起吓之类。帖子爆了,也上热搜了。
我并不完全相信这名员工所有的话,但仲裁机构支持了他的诉求,这至少说明该员工不是在无理取闹。他晒出的调解书也确认公司赔偿了他15900元。
所以此前“上门威胁老人”这个行为,比劳动仲裁要更让人愤怒一百倍。
这个社会还是有点规则的,输赢都是如此。可一点点这个行为,摆明了就是绕过法律程序,直接找对方家庭中最没有抵抗力的成员。如此,即便他们本来还有点道理,都变得完全不占理,变得让人愤怒。因为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赤裸裸的,在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并且挑最弱的下手,挑他人的软肋。
这种风气,是我认为最严重的。放任,会让整个社会,所有人都变得非常难受。
去年小区里有个人,举报一户当官的人家把大量小区里的公共区域,私自圈地建造成了自家的“花园”,又是种菜又是拉院子。隔天他就在群里开骂了,注意,是那个“举报者”开骂,因为举报的问题没人来解决,被举报的人不仅知道了是他举报的,还联系到了他的公司里。公司给他施加压力了。
这种你是很难追究法律责任的,对方随便一句话就能打发。
比如说回事件本身,上门“吓唬”老人,有哪条对应的法律条款可以用来追究一点点的责任吗?几乎没有,你说他们威胁恐吓,他们一句话就行,“只是去了解情况”。你说他们寻衅滋事,那就更难认定了。
所以我讲,这种行径要是放任,接下来将会有大量普通人面对问题时要束手束脚,什么都不敢做。你为负面事件发点声,电话打到你父母、亲人那里去了,说你在网上散播谣言,你还敢发声吗?你在网上维个权,电话又打过去了,说你闹事,怕不怕?更有甚者,直接利用你软肋的软肋,电话打到孩子的学校,隔着一座山威胁警告你,就问你不怂行不行。
到那种时候,咋整?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那句话,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它表明,同样的不公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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