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一位哺乳期的妈妈打赢了“迟到的官司”。
时间拨回2021年。刘某和江某都是二婚,重组家庭,次年11月添了女儿。孩子还在吃奶,丈夫江某的心已经跑了——嫌妻子产后身材走样、对自己不再热情,他转身在外另寻温柔,还让第三者怀了孕。
这些,刘某一概不知。她的世界里只有奶粉、夜哭和伤口未愈的身体。
2023年6月,江某抛出“性格不合”四个字,提出离婚。被蒙在鼓里的刘某真以为是感情磨合出了问题,心灰意冷签下协议:女儿归自己,前夫零抚养费,财产债务草草分割。那张纸,像一张写了字的卖身契,她连细看都没细看。
半年后,前夫再婚生子的消息传来。掐指一算孕周,孩子怀上的时间,正是她的哺乳期。谎言像被戳破的气球,“性格不合”四个字瞬间瘪了下去。
刘某没有哭闹,直接收集证据,起诉索赔5万精神抚慰金。
法庭上江某耍起了滑头:没做亲子鉴定、纯属道德问题、赔偿过高。法院没给他台阶——他自己早已承认出轨事实,孕周、出生证明等证据链环环相扣。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其他重大过错”,一审判赔1.5万。双方都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这案子真正值得记住的,是一个细节:刘某签协议时,没写“放弃损害赔偿”这六个字。就这六个字,保住了她事后翻盘的资格。签协议如同走钢丝,一字之差,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你身边有签离婚协议吃过暗亏的人吗?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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