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千头万绪,但最常见的可以归为八类。今天京坤律师就把这些矛盾情形、法律依据和处理步骤讲清楚,大家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类:地界纠纷。

地界纠纷在宅基地纠纷里属于相当常见的,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房子,老图纸看不清,老标识物移动了位置,大家公说公有理,彼此说服不了对方。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二条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有争议可以申请政府处理。

处理步骤:先两家坐下来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会、村调委会,调取村里老档案现场定点,签调解协议;还谈不拢,就向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确权申请。对政府确权决定不服的,三十天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类:围墙占道纠纷。

经常有人跟京坤律师抱怨,当初说好各让一米,结果自己砌墙让了,邻居后盖房却不让了,要么占了公共巷道,要么直接踩过两家分界线。一方觉得自家地盘想怎么围就怎么围,另一方认为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建造构筑物不能侵占他人已确权的土地,邻里之间要兼顾公平合理。

处理步骤:带上宅基地证,拍好越界照片,先请村干部上门劝说拆除移位;对方不配合的,如果边界已经确权,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拆除越界围墙、恢复原状;边界没确权的,必须先申请乡镇政府划定地界,拿到结果再走法律程序。

第三类:排水纠纷

邻居新建房子垫高地基,屋檐滴水全排到邻院,或者私自开挖水沟,改变自然排水方向,长期浸泡别人房屋墙根。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六条,排水要合理分配,利用邻居不动产排水不能故意造成损害。

处理步骤:先现场拍照录像,记录雨天积水、墙体受损的画面;请司法所调解员到场,商量改造排水方案——垫高地基可以,但必须增设排水沟,把雨水引到公共水沟,不能全排进邻院。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改造排水、消除房屋受损危险。

第四类:出行纠纷

一条小路祖祖辈辈大家都在走,其中一户翻建新房,直接砌墙把唯一出入通道封死,理由是这块地现在归自己宅基地证范围。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的必要通行,应当提供必要便利,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不能私自堵塞。

处理步骤:很多人有误区,以为证上写这块地归自己就可以堵路,其实不是。哪怕土地登记在你名下,如果属于别人的唯一必经出路,也不能封死。优先调解,商量是否可以稍微改道;改道行不通,就要保留通行空间。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堵路墙体。

第五类:采光或通风纠纷

邻居拆旧建新,楼房建得很高,挡住后方房屋阳光,院子白天黑乎乎;或者楼房紧贴隔壁墙体建造,不留缝隙,通风极差。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能违反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日照。

处理步骤:最好在建房审批阶段就提出异议,向乡镇建房审批部门反映;房子已经建好、采光确实严重受损的,先调解,协商经济补偿;如果严重超标,可向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违规建房。但要明白,合法审批、符合间距标准的建房,邻居不能完全不让建。

第六类:继承纠纷

老人留下老宅,几个子女争夺,有人户口迁到城里,有人留在本村,都觉得自己能分到宅基地。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继承编和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三条,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属于村集体,不能单独继承。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房屋后,不能拆旧建新,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要归还村集体。

处理步骤:兄弟姐妹优先内部协商,写下分家析产协议书;协商不成,申请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功,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第七类:买卖纠纷

村民私下把宅基地连同房子卖给外村人、城里人,多年后遇到拆迁,卖家反悔,主张买卖无效,双方闹翻脸。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宅基地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卖给非本村村民,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本村村民之间买卖,也要经村集体同意,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处理步骤:别抱侥幸心理,不要私下和外村人签宅基地买卖协议;已经签了合同的,双方尽量协商退回款项;正在交易的,一定要核实对方户口是否本村村民,买卖后及时报备村委会,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一户一宅的前提不能破。

第八类:违建与收回

这类纠纷包含两种常见情形:一是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没拿到批准书就开工,或者审批一百平方实际盖到一百四五十平方;二是进城落户后老宅闲置倒塌,村集体要收回宅基地。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和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超占土地都要按非法占地处理;宅基地闲置、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使用权,但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处理步骤:建房前一定要走完全部审批流程,不要先建后补手续;已经批少占多的,主动向乡镇政府申报,看是否符合规划,不符合的可能被责令拆除。邻居发现别人未批先建,可以向乡镇部门实名反映。进城落户的,房屋完好的可以继续使用,房屋倒塌长期闲置的,村集体走民主程序、公示后可以收回;对收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异议。

京坤律师最后再总结一下维权思路:第一步,双方冷静自行协商,白纸黑字写协议,成本最低;第二步,申请村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好留存调解笔录;第三步,调解不成,权属边界不清的,向乡镇政府申请确权处理;边界清晰只是侵权、采光、排水、通行的,可以走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提起民事诉讼;第四步,对政府确权决定书不服的,收到文书三十天内向法院起诉,行政处罚类的期限要单独咨询当地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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