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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轰动文博界的文物监守自盗大案,核心事实如下:
1、人物与背景
陈超,南京本地人,高中文化,23岁,1991年进入南京博物院担任文物库房保管员,手握库房全部门钥匙,负责文物保管清点,月薪仅150元左右。
2、作案经过
1992年—1993年9月,陈超利用值班、库房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9次窃取馆藏文物、工艺品共19件,其中包含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件,涉案总价值核定18万元;他将部分文物私下倒卖,获赃款3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摩托车、大哥大、家电及娱乐挥霍。
3、案发与判决
南博文物清点时发现藏品失踪,库房无外力破坏痕迹,陈超有重大嫌疑;警方顺藤摸瓜,在古玩销赃渠道、其家中搜出未脱手的赃物,陈超供述盗窃事实。1994年9月15日,陈超因盗窃馆藏珍贵文物,被依法执行死刑,新华社、地方官媒均刊发了处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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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老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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