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年 第2期)
近期,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完成县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17批次,涉及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散装食品等。根据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5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响水县瑞良商行西店经营的1批次干辣椒段(香辛料类),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响水县瑞良商行西店经营的1批次茄子,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响水县双港镇梦诗购物中心经营的1批次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响水县迦南超市经营的1批次无加蔗糖全麦沙琪玛(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响水县刘达军食品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小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响水县南河镇福满楼酒店采购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响水县开发区贰佰度烤鱼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响水县响水镇周文静肉夹馍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响水县南河镇百姓食堂采购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响水县南河镇百姓食堂采购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响水县黄圩镇海波蔬菜门市部经营的1批次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响水县黄圩镇海波蔬菜门市部经营的1批次鸡丁(调理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三、响水县口福人家快餐店经营的1批次咸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四、响水县黄圩镇妙客多超市经营的1批次酱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五、响水县小尖镇理想酒家采购的1批次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六、响水县黄圩镇外婆家小吃店采购的1批次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七、响水县小尖镇家旺超市经营的1批次白芷(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八、响水县黄圩镇外婆家小吃店采购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九、响水县响水镇管红梅蔬菜店经营的1批次绿豆芽,亚硫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响水县陈家港镇刚仔火锅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一、响水县陈家港镇羽润超市经营的1批次香葱海苔饼(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二、响水县开发区湘味小厨店采购的1批次土豆,毒死蜱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三、响水县开发区贰佰度烤鱼店采购的1批次鮰鱼(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四、响水县响水镇刘鹏食品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青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五、响水县顾克锋食品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属地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
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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