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6〕273号)。
文件提出,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通过扩充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涵,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明确到2030年实现签约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内涵更加丰富、签约居民更有获得感的目标。
在服务主体拓展方面,签约服务将加快从全科医生向专科医生延伸。具体分两步走:2026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科、儿科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均应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7年底前,其余临床专业执业医师经培训掌握相关任务与方法后,也可承担签约服务工作。同时,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签约服务向二、三级公立医院延伸。2026年底,医联体牵头医院的全科医生(含中医)需以基层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2027年底,派驻基层机构满1年以上的二、三级医院医生,原则上应开展签约服务,并在下沉期满后做好服务移交,确保连续性。下沉医生的签约数量、质量及居民满意度,将反馈至派出医院,作为其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针对供给薄弱环节,文件支持能力强、口碑好的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多点执业形式依托基层机构开展签约,重点补齐“一老一小”及精神心理领域的服务短板。此外,签约模式由团队签约向个人签约转变,明确家庭医生为第一责任人,2027年底前基层机构全面落实个人签约模式,其他医务人员、社工、志愿者提供配套支撑。
在服务内容上,实现由慢病管理向慢病与传染病共管拓展。基层机构须在2027年底前将传染病防控纳入签约服务,开展宣教、随访及疫苗接种等工作,具备资质的家庭医生可开具疫苗处方。签约周期不再固定,2026年底前所有基层机构均应提供灵活周期签约服务,首次签约提倡面对面进行,续约可线上办理,兼顾长期基础服务与短期个性化需求。
在就医流程上,通知提出有序推进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签约居民就诊时,优先由家庭医生接诊,规范内部转诊及医联体双向转诊,打通号源与床位资源,并做好恢复期患者下转接续。针对不同人群,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主要在居住地基层机构签约,工作居住地分离的职业人群可在工作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支持随签约机构流转。
此外,文件强调发挥中医药优势,将中医体质辨识、适宜技术等纳入服务包;依托数智赋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鼓励有条件地区基于多源数据为居民生成健康画像。各地要做好家庭医生队伍保障,开展满意度监测,各类卫生健康示范地区要先行试点,破解签约服务难点,切实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作者:张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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