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半,北京门头沟龙山家园附近,一声摩托车轰鸣把居民从睡梦中拽了出来。有居民事后说,当时声音特别大,还以为哪里爆炸了。另一位居民形容,本来周围都挺安静的,突然"轰"一下,感觉被吓一跳。这类"炸街"扰民,长期投诉无果。

但这一次,时间点有点特殊。就在几天前的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直接写明: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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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禁止在此"到"处罚在此"

过去处理这类事,依据的是《噪声污染防治法》。这部法只作禁止性规定,具体怎么罚,还得转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额度相对有限,适用起来也繁琐——执法人员要先确认非法改装、轰鸣疾驶等行为,再选择依据,容易带来法律适用上的麻烦。

新法典改变了这个模式。处罚标准被直接写进法典,不再需要"禁止在此、处罚在彼"的转致适用。这是这次立法最直接的变化。

两天后,全国首张罚单落地柳州

新法施行两天后,广西柳州开出了全国首张依据这一条款作出的机动车噪声污染行政处罚单

执法线索来自群众投诉、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查。执法人员现场确认,一辆机动车的排气消声装置已被拆除,随后结合车辆改装情况、现场执法音视频、居民投诉记录和驾驶人询问笔录,完成了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认定并没有把"测出多少分贝"当作唯一标准。民警蒋佳俊的说法是:如果车辆本身存在非法改装,同时在道路上产生明显轰鸣声,并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随后展开的专项行动,一共发现了98起相关案件。处理方式按是否造成噪声扰民分流:

  • 已改装但未造成明显噪声扰民的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处理;
  • 改装并产生噪声扰民行为的车辆,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等规定处理;
  • 两类情况都要求恢复车辆原状。

罚单开出来了,三道难题还在

新法解决的主要是"怎么处罚"。但取证、查处改装点、处罚后复查,这三道难题仍待在实践中摸索。

取证是第一道坎。居民用手机拍的视频,通常只能作为执法线索,难以证明排气消声装置是否改动过。

第二道坎在源头。无资质维修点,甚至车主自己动手改,都难以追责。排气管等零部件本身,不一定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

第三道坎在事后。被查车辆还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确认是否恢复了原状。

专家的建议是,根据投诉和历史数据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结合道路监控与技术手段来查处。

居民觉得"吵",不等于就能罚

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界定了交通运输噪声,第五百七十六条禁止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但胡静提醒,这并不意味着居民觉得"吵",车辆就可以被处罚。执法仍须以具体车辆情况和行为事实为依据,不能仅凭居民的主观感受。

回到门头沟那个凌晨。居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有人说得直白:其实也不是想让他们怎么样,就是晚上别那么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