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你心里的故乡,是童年记忆里的样子,还是现在真实的老家?你敢承认,怀念的只是想象中的故土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作家都爱写故乡,但没有一个作家是干干净净爱故乡的。
我一直觉得,“热爱故乡”这句话是文学世界里最大的谎言。没有一个诚实的作家是毫无保留地爱着故乡的——他们爱的是记忆中的那个东西,那个已经不存在、甚至从来不曾存在过的东西。汪曾祺在1947年给老师沈从文写信,说了一句让无数乡愁病患者坐立不安的话:“一个人回到乡土,不知为什么就会霉下来,窄小,可笑,固执而自满,而且死一样的悲观起来。回去短时期是可以的,不能太久。”
说这话的人,后来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爱故乡”的作家。
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作家笔下越是温暖的故乡,背后越站着一个逃离故乡的人。汪曾祺19岁离乡,42年后才第一次回去。42年。你算算这个数字有多残忍。他不是回不去,是不回去。他太清楚了,一旦回去,那个记忆中的高邮就会碎成一地鸡毛。他宁可让故乡活在纸上,活成《受戒》里那个水波荡漾、芦花飘雪的梦里,也不要让它变成现实中一个“霉下来”的、窄小可笑的地方。
说白了,作家对故乡的爱,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性逃避。我们爱的是那个被记忆反复修饰、被时间反复打磨过的“幻影”。你以为你在爱故乡?不,你在爱一个你自己捏出来的东西。
看看沈从文就明白了。这个人以“乡下人”自居,写《边城》写尽了一个游子对湘西的眷恋。但当他1937年真正回到湘西,住了四个月之后,他写出了《长河》。这部小说不再是牧歌了。沈从文自己在里面写:“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朴素人情美,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二十年实际社会培养成功的一种唯实唯利庸俗人生观。”
你看看这话,翻译过来就是:我爱的那个故乡已经死了。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和鲁迅笔下的鲁镇,在本质上是一回事。都是已经回不去的、被现代化碾碎了的旧世界。鲁迅写了闰土变成木偶人,沈从文写了湘西被庸俗化的商业文明吞噬,萧红写了呼兰河那些“忙着生,忙着死”的人们,福克纳写了南方种植园文明在北方工业面前的节节败退。这些人的共同点是什么?是他们都在为一种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写挽歌。
挽歌的底色从来不是爱,是恨。是对现实的恨,是对时间的恨,是对自己无能为力的恨。
萧红就是这样。她在《呼兰河传》里一边写着祖父和后花园的温暖,一边写着小团圆媳妇被活活折磨死的惨状。她为祖父、大榆树、后花园歌哭,但她也亲眼看着那些“充满生命的欢乐”的人们如何被那个世界绞杀。她对呼兰河的感情,用“眷恋”两个字来概括是侮辱。
福克纳被问到爱不爱南方故乡时,说了一句非常诚实的话:“我既爱它又恨它。那里有些东西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我出生在那里,那里是我的故乡,所以即便我恨它,我仍然要维护它。”
我既爱又恨——这才是作家与故乡关系的真相。那些只会说“我爱故乡”的人,要么没真正回去过,要么回去得太久了。
这里就牵扯出一个更尖锐的问题:作家为什么非要从“逃离”中才能找到故乡?
莫言的案例堪称教科书级别。这个人在高密东北乡生活了21年,最大的愿望就是逃离。他去青岛看到一堆木头都觉得那是外面世界的全部风景,然后他跑去当兵了,背着母亲卖掉嫁妆给他买的《中国通史简编》。莫言的“逃离故乡”不是一时冲动,是一个有意识的、蓄谋已久的断裂。研究者发现,正是胶河农场那些外来因素的冲击,“使莫言的自我意识、情感和世界观得以超出乡村的内部视野而获得一个外在的具体参照”。
翻译成人话就是:不离开,就看不清。
你想写故乡,你先得站在故乡之外。你想爱故乡,你先得恨过它。你恨它关在笼子里的窒息,恨它让人“霉下来”的那种温柔的同化力。汪曾祺写给沈从文的那封信里提到黄永玉想回湘西,汪曾祺“直觉地不赞成”。为什么?因为他太知道“回去”的代价了。那片土地有一种力量,不是让你死,是让你活着但烂掉。
我自己有过这种经历。每次回老家,第一天觉得亲切,第二天开始烦躁,第三天就受不了了。那些你曾经熟悉的面孔,十几年没变的话题,永无止境的“什么时候结婚”“工资多少”“你看谁谁谁都当上科长了”。你以为你回去是在寻找根,其实你是在确认自己为什么离开。但这种确认本身,恰恰是你写作的动力来源。每一次逃离,都在加深你对那片土地的理解;每一次回望,都在为你的文字注入温度。
王蒙祖籍河北南皮、生长在北京,但把新疆伊犁巴彦岱追认成了他的“故乡”,92岁高龄还第八次回到那片土地。史铁生生长在北京,却对陕北那个遥远的清平湾念念不忘。这两个人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更深层的事实:精神故乡往往比血地更像故乡。因为精神故乡是你自己选的。血地你没法选,它是命定的、先天的、强加给你的。但精神故乡是你在离开了血地之后,在游荡和漂泊中,在那片让你“霉下来”的土地之外,用你自己的情感和意志重建出来的。
贾平凹说得很透彻。他把商州变成了一个“在真实地理空间基础上用文字创造出来的文学空间”,是“精神望乡的产物”。你注意这个词:“精神望乡”。不是“还乡”,是“望乡”。这个“望”字里有距离,有期待,有想象,也有一种知道自己永远不会真正回去的清醒。
汪曾祺直到花甲之年,眷恋才涌到他笔端。他写了《异秉》《受戒》《大淖记事》,复活了一段逝去的历史,复活了一种温情脉脉的生活方式。但这种复活一开始是“下意识的、不自觉的”。真正的转折发生在1987年,他去了美国爱荷华。在那里,他跟两位美国黑人学者聊天,才知道那些人“没有祖国,没有历史,没有传统。他们的家谱可以查到曾祖父,以上就不知道了”。汪曾祺说:“我从他们的谈话里感到一种深刻的悲哀”,“我这才感到‘根’的重要”。
我读到这段的时候特别震动。一个19岁逃离故乡、42年不回去的人,居然是在美国的黑人学者面前,才意识到“根”有多重要。这不讽刺,这是残酷的真实。你对故乡的感情,往往要到你彻底失去了它、或者说彻底确认自己回不去了之后,才会真正浮现出来。
汪曾祺年轻时倾慕意识流式的现代主义,但当他踏上年轻时倾慕过的现代化的西方之后,才发现“根”的重要。这个顺序不能颠倒。必须先有离开,才有回望;必须先有恨,才有爱;必须先确认自己不属于那里,才能确认自己从哪里来。
所以我说,作家对故乡的情感,本质上是一种经过断裂之后的重建。它不是天生的血缘依恋,它是后天选择的、有意识的、带着伤痕的确认。故乡不是一个地理坐标,是一个你永远在往回走但永远走不到的地方。它像地平线——你走得越近,它退得越远。
正因如此,我对当下泛滥的“返乡体”写作充满警惕。那些春节前后刷屏的返乡笔记,动辄“农村凋敝”“故乡沦陷”,写作者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悲悯审视自己的乡亲,把乡村问题化、景观化,本质上是一种知识精英的自我感动。“返乡体”的问题不在于它写得好不好,而在于它的前提就是错的——它默认故乡是一个需要被“发现”、被“诊断”的对象,而写作者是那个清醒的观察者。这种姿态本身就阻断了真正的情感连接。你不是在爱故乡,你是在消费故乡。你把故乡变成了你的素材、你的流量、你的道德优越感的来源。
你看汪曾祺写高邮,从来不居高临下。《受戒》里的小英子、明海,都是和他平起平坐的人。他不需要用“批判”来证明自己的清醒,也不需要用“怀旧”来证明自己的深情。他只是把自己的根亮出来给你看,那根上带着泥,带着水,带着高邮湖的湿气。这个“根”不是一种姿态,是一种存在方式。
鲁迅在《故乡》开篇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然后他看到的是“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种“极寒之境”是他对故乡最诚实的感受。但也就是在这种极寒之中,他的脑海里闪出了那幅“神异的图画”——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项带银圈的少年闰土。
极寒与神异并存。这才是作家面对故乡时的真实状态。你恨它的萧索,你爱它的神异;你知道它已经不是你离开时的样子了,但你脑子里那幅画永远擦不掉。这种撕裂不是缺陷,是作家写作的原始驱动力。
我跟你说一个可能让很多人不舒服的观点:所有关于故乡的书写,本质上都是自我书写。你写的不是故乡,是你自己和故乡之间那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那个高邮不是高邮,是汪曾祺的高邮。那个湘西不是湘西,是沈从文的湘西。那个高密东北乡不是任何行政区划上的地方,是莫言用文字、用想象力、用愤怒和爱建造起来的一个文学帝国。莫言自己说得很清楚,他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就死,要谁活就活”。
这不是狂妄,这是真相。作家对故乡的书写,从来就是一种权力的行使。你有权决定让谁出现在你的故乡里,有权决定那些地方是温暖的还是冰冷的,有权决定那个世界是桃花源还是屠宰场。你对故乡的恨,你对故乡的眷恋,你对故乡的警惕,全部都会灌注到笔下的每一个字里。读者以为在读你的故乡,其实在读你的心。
回过头来看汪曾祺那句话。他19岁离开高邮,42年后第一次回去,之后一共才回去了两次。他把所有的眷恋都倾注给了记忆中的那个高邮。对现实的高邮,他是警惕的。这不是不孝,不是冷漠,而是一种深刻的诚实。他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不是因为路远,是因为那个接纳过少年汪曾祺的高邮已经永远消失了。现实的高邮是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有他认识的人,有他走过的路,但没有他要找的东西。
那他在找什么?
他在找他自己。那个在高邮长大的、还没有被外面的世界伤害过的、还在后花园里看花看草看虫子的少年。那个少年是他一生的底色。他后来去西南联大,去北京,去张家口,去爱荷华,都在不断覆盖这个底色,但底色永远在那里,擦不掉。他写作,就是在不断地回到那个底色上去,确认自己是谁。
这就是故乡对于作家的终极意义:它是你唯一的身份证明。你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证明你是谁。你的学历、你的职称、你的社会地位,这些都是后天贴上去的标签。只有故乡,只有那条“先天的、命定的、无法改变的一条纽带”,才是你最底层的代码。你恨它也好,爱它也好,它就在那里。你逃得再远,它也在你的语言里、你的习惯里、你的思维方式里。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爱故乡”是一个可耻的词。我反感的是那些廉价的、没有经过恨的考验的“爱”。没有恨过的爱,是虚假的爱。没有逃离过的眷恋,是自我欺骗的眷恋。作家对故乡最诚实的姿态,不是拥抱,不是批判,而是——带着距离的凝视。你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它,你知道你回不去了,但你也知道你从来没真正离开过。
你写的每一个字,都是回家的路。但你永远走不到家门口。汪曾祺用一生告诉我们:故乡适合遥望,适合书写,适合作为精神根脉。但不要试图一头扎进去,幻想在现实故土找到记忆里那个完美的乌托邦。
中国人的乡愁,从来不是简单的思念老家。它是今与昔的碰撞,幻与真的拉扯,逃离与眷恋的永恒博弈。真正的回望,不是沉溺于记忆编织的美梦,而是带着清醒,看见故土全部的好与坏,承认爱恨交织,守住属于自己的根,然后继续往前走。
故乡是我们的来处,却未必是我们最后的归宿。提笔望故乡,重要的不是回到故土,而是读懂故土,读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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