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个36岁的男人亲手举报了让他患上尘肺病的公司,公司被罚了21万。

可四个月之后,他自己也收到了一张5万元罚单。

举报人、受害者、被处罚对象,三个身份全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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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叫李维志,老家在昆明禄劝县,2016年,母亲因卵巢癌去世,家里留下20多万的债。

为了还钱,他转行做人造石英石台面安装,跟着当地一家建材公司接单干活,一干就是七年。

石英石切割打磨的时候,细小的粉尘飘得到处都是。

2025年,公益组织"大爱清尘"对全国多个石英石加工作业场所做过一次调研,发现粉尘浓度普遍超标,最高的超出国家标准32倍。

李维志干活的地方就在客户家几平方米的厨房里,粉尘根本散不出去。

公司没给过他一件防护设备,连防尘口罩都是工人自己掏钱买的。

他最初戴的是几块钱的普通口罩,后来才换成一百来块的防尘口罩。

靠着这份拿命换的活计,他一步步还清了家里的欠款。

账是清了,身体也彻底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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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后他开始咳嗽、胸闷,短短三个月体重从124斤掉到不足100斤。

2023年7月,医院确诊他患上矽肺三期,属于尘肺病中最凶险的类型之一。

患病前他能背着140斤的石板爬楼,如今每天至少吸氧三次,连40斤的儿子都抱不动。

他想申请职业病认定,争取工伤赔偿。

可没签过劳动合同,没缴过五险一金,连劳动关系都证明不了。

仲裁驳回了,诉讼也被驳回了。

2025年6月,走投无路的他向昆明市五华区卫健局举报了那家公司,检举其将高危作业转移给没有防护条件的个人。四个月后,公司被罚了21万元。

可谁也没料到,2026年3月,李维志自己也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卫健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认定他在不具备防护条件的情况下接受了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罚了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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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律师后来解释,这条法律里的"个人",通常指的是包工头、个体承包商这类经营者,而不是像李维志这样单纯出卖劳动力的普通工人。

针对普通务工者的这类处罚,全国找不出第二个先例。

李维志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份罚单

可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决定,法院一审同样驳回。

2026年5月,他将五华区卫健局告上法庭,案件于当年5月25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2026年9月尚未宣判。

他依旧每天吸氧、吃药,一边扛着病痛,一边背着5万块的罚款,而职业病认定和工伤赔偿,依然遥遥无期。

有网友说:"干了活,得了病,举报了坏人,结果自己挨罚,这叫什么道理?"

也有人说:"法条是死的,可执法的人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

据2025年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调查报告》估算,全国约有600万尘肺病患者,其中超过80%从未申请过赔偿,能拿到工伤赔偿的仅占1.22%。

李维志不是第一个,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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