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悦虹湾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小区业委会组织的关于“小区外围公共停车场是否收费”的投票没有达到法定同意人数,但是业委会依然对外围停车场进行了收费。

王先生:鹿城区悦虹湾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有100个公共车位,原来归所有业主所有,大家都能停,包括像亲戚来啊、朋友来啊都能停。现在业委会召开了一次业主大会,想商定这些公共车位的怎么用。按理说要3/ 4的人同意才能通过,他们没有满足3/ 4,就说自己要进行收费,而且目前已经在收费了。

投诉人王先生称,鹿城区悦虹湾小区有近百个公共车位,自小区2023年交付以来一直供业主或者亲戚朋友到访停用。今年8月份,鹿城区悦虹湾小区业委会就这“近100个停车位如何规划使用问题”,在业主之间发起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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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发送的投票页面截图以及他自己的相关注解

通过王先生发送的投票截图,记者看到了第二项为“公共泊车位收费管理规则”,且设置了3个选项,A为临停收费,B为临停收费+长租,C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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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发送的公告页面截图以及他自己的相关注解

另一份王先生发送的投票结果公告显示,总投票数553票,实际参与投票人数456人,在公共泊车位收费管理规则选项中,232人选择临停收费,同意人数占比50.88%。根据《民法典》要求,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王先生认为对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的同意人数远没有达到3/4以上,投票程序不合法,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停止对公共区域的收费行为。此外,王先生还提到,关于“公共泊车位收费管理规则”的选项设置也不合理,C项弃权有误导的嫌疑,应该还有“不同意”的选项。

王先生:对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不应该说这个比例没达到,他业委会说通过,就按这样执行,我觉得这个是有问题的,而且对以后的类似情况也会很麻烦的。我不希望说下一次还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这一呢想提出疑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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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虹湾小区投票结果公告

就王先生提到的多个问题,《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尝试联系悦虹湾小区业委会,不过很遗憾,记者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电话号码多次致电业委会相关人员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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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所属街道对投票结果的告知函

王先生还告知记者,8月31日,小区所属的街道滨江街道灰桥社区曾做出《关于悦虹湾小区公共车位收费标准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的告知函》,提出“本次投票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未达到法定比例要求,表决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并要求此项表决结果作废。但是小区业委会和小区物业依然在执行收费操作。

记者联系了滨江街道灰桥社区主任,李主任告诉记者悦虹湾小区业委会已经准备要重新开始投票。

街道主任:上个月我们也跟他们业委会(沟通过),他们业委会说是决定是要开启新一轮的业主大会,要把这个事情给重新投掉。他们既然已经决定重新开始了我们就按照他自己的程序来呗。他们会慢慢的把这个事情给推进进去。

对于小区外围停车目前依然在收费的情况,社区主任也转达了小区业委会交流的结果

街道主任:收费的话,他这个事情他们自己业委会自己回去商量之后,他们自己做决定,他是继续收呢?还是说是停止收呢?还是说是怎样?他们自己做决定。新的如果投出来了,多退少补,还是怎么的?也他们自己决定。我们社区的话只能说是调解跟督促指导。没有强制的这种手段,也没有这个权利。

来源:科林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