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8日讯 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公示信息,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记录,案件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案号 (2026) 鲁 01 执恢 195 号,执行标的 3025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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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孙轶男,公司由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经营范围包括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受县政府委托的资产经营、管理。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