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依法可领取三项待遇。本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作说明。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各项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近年一般在100万元以上。

四、支付主体:三项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承担。家属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山东齐鲁(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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