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华通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标识合规性相关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该公司所属相关船舶存在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违规情形,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泰州市华通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208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3203011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8 作出处罚机关南通海事局

本次南通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泰州市华通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明确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30111-1-1,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208,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三项法规条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标识是内河航行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信息,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合规主体责任,定期核查船舶标识设置情况,避免因标识违规影响航行安全与企业自身信用资质。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华通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曹爱东,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8人,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3幢507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曹爱东99.6%39842026-07-012005-01-112陈立彬0.2%82029-02-222024-03-073吴晓娟0.2%82026-07-012023-11-30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华通船务因船舶标识不合规被南通海事局处以5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事情节较轻,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对公司短期经营影响有限,但也提醒企业需强化船舶日常合规巡检,规避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的信用扣分、运力受限等衍生风险,巩固航运作业的合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