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某省属钢铁厂一位干了28年的老工人说了一段话,被反复转发:“我们每天在高温下炼钢,一身汗一身灰,月薪五千多,十年没怎么涨;厂长年薪八十多万,坐在办公室里,待遇还越来越好。我们不是眼红谁,就是觉得不公平,我们的辛苦和付出,没在工资条上体现出来。”
这不是个例。2025至2026年的官方数据显示,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约85万到95万元,地方国企高管普遍在40万到70万元之间,能源、金融等行业部分子公司高管年薪甚至破百万。而国企一线职工平均年薪仅6万到10万元,月薪大多集中在3000到8000元,偏远地区、传统行业基层工人月薪不足3000元的不在少数。
换算下来,央企高管与一线工人薪酬差距平均达9到12倍,能源、金融等行业部分企业差距超过15倍,个别地方国企子公司差距高达30倍。而国家规定的红线是“央企差距不超8倍、地方国企5到7倍”。
差距本身或许还能用“责任不同”来辩解。但涨薪速度的差距,让这个辩解站不住了。2025年数据显示,一线技能人才年均涨幅约3%到4%,而管理岗年均涨幅约7%到9%,几乎是一线的两倍。高管薪酬只涨不跌,哪怕企业效益下滑、出现亏损,高薪依旧照拿。
账面工资只是冰山一角
某省属国企董事长的年薪82万,公示在省国资委官网上,清清白白。一位基层员工算了一笔账:自己单位一线员工月薪3500元,一年算上年终奖不到5万。82万除以5万,16倍。领导一个人的年薪,够养16个基层员工。
但账面工资只是差距的一部分。国企领导有实际的“专车”,司机开、油费报销、保险保养单位出,折合下来每年多出三四万的用车福利。公积金按最高比例、最高基数缴纳,一个月可能七八千,一年接近十万。通信补贴、体检标准、出差标准、过节费,每一项单看不多,加在一起一年十几万。有人算过:领导公示年薪80万,加上隐性福利,实际到手不低于100万。而基层员工公示月薪3500,加上各种扣减,实际到手2500。账面差10倍,实际可能差15倍。
利润上缴加码,但这笔钱和职工待遇之间有一条断裂带
2026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将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垄断型央企的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最高档25%直接拉满至35%,一次性上调10个百分点。一般竞争类央企执行30%,军工、科研院所等执行20%。
政策设计初衷是“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统筹管理,将央企创造的利润更多回流至国家财政,用于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产业布局等公共领域”。
但一个被忽略的事实是:央企上缴的利润进入的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公共支出和产业布局。这笔钱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是两条独立的财务链路。员工工资属于企业经营成本,在计算利润之前已经支出;利润上缴是税后收益的分配,不影响工资总额的核算逻辑。
也就是说,企业多上缴了15%的税后利润,这笔钱不会直接转化为基层职工的收入改善。学术研究为这个判断提供了佐证: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上升确实会缩小企业内部薪酬差距,但缩小差距的主要机制是降低了管理层的薪酬水平,减少了管理层股份激励,对普通员工的收入无显著影响。
利润上缴加码,管住的是高管的天花板,不是抬高基层的地板。基层职工的待遇改善,仍然要等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内部二次分配的落地。
效益下滑时,降薪的刀刃落在谁身上
2026年3月,中铁某子公司因基建投资放缓、项目回款困难,效益下滑近20%,触发了薪酬总额下调机制,按规定下调15%。具体的分配结果是:领导降25%,基层降30%,技术岗降8%。
领导降25%,基层降30%。效益好的时候,基层的涨幅是一线技能人才3%到4%、管理岗7%到9%,差距在拉大。效益差的时候,基层降薪幅度反而比领导还大。
另一家公司的案例更值得琢磨。招商蛇口2025年单季亏损15亿,年报显示销售费用中的员工薪酬从2024年的2.8亿元减少至2.55亿元,而销售员工数量却从1270人增加至1480人。人多了,薪酬总额反而少了——人均薪酬在实打实地下降。同期,部分高管薪酬却在上涨。
河南一家国资猪企新五丰,2025年受猪价大幅下跌影响,归母净利润亏损8.76亿元,2026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管理层选择的方式是高管砍半薪、给员工涨工资。
同样是亏损,有的企业高管砍自己的薪给员工涨,有的企业员工薪酬总额在缩水、高管薪酬纹丝不动。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企业有没有钱”,在于“愿不愿意从管理层开始砍”。
“先富”的逻辑,和职工承担的风险
把国企管理层“先富起来”这套逻辑拆开看,它包含一个隐含的交换:管理层承担经营决策的责任和风险,因此享有更高的薪酬回报。这个逻辑在市场化企业里成立——高管的薪酬来自市场竞争定价,干得不好会被董事会换掉,被市场淘汰。
但国企的实际情况不同。国企高管的薪酬上限是由行政规定设定的,不是市场定价;他们的职位由上级任命,不面对来自股东和市场的直接竞争压力。与此同时,国企在能源、金融、通信、烟草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行政性的准入门槛和资源配置,不是管理层个人能力的完全体现。
一位基层职工的评论说得直接:“他们提高效率、改善管理,涨薪我没意见。但绩效是员工干出来的,凭什么一边扣员工的绩效,一边给领导加薪?”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种“先富”逻辑在改制过程中表现得最赤裸。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的国企改制中,大量企业在管理层主导下完成了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管理层通过MBO或其他方式获得了企业控制权或股权,而普通职工拿到的是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国家1999年已经明文禁止以“买断工龄”为由终止职工社保、清零工龄、抛弃职工权益。但政策的落地效果在各地参差不齐。一位经历过改制的退休工人说:“厂子值多少钱,我们不知道。领导买了多少股,我们也不知道。等我们知道的时候,厂子已经不是我们的了。”
监管在补漏,但堵点在执行层
2026年的政策工具箱不是空的。中办、国办印发的“80号文”给高管薪酬定下了三道硬约束:央企负责人薪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8倍,地方国企5到7倍;基本年薪不超职工平均工资2倍;高管薪酬涨幅不得超过一线职工涨幅的50%。
国资委的穿透式监管也在升级。2026年的要求是从“结果透明”向“全过程溯源”转变,不仅要披露薪酬发放总量,还要厘清资金来源、分配对象、兑现依据、流转渠道,校验薪酬增长与经营业绩的匹配度。通辽市国资委已经开展了市场化薪酬对标机制专项监督检查,以“全面健康体检”式的方式推动薪酬分配合规化。
但监管落地的堵点在执行层。部分国企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隐性操作:管理层明面薪资被限制,却可能通过岗位补贴、职级福利、隐性待遇等方式对冲限薪影响;而基层员工的薪资调整依赖统一的制度安排,缺乏灵活的增补空间,容易出现“高层待遇变相兜底,基层红利变相缩水”的局面。
更根本的问题是,高管限薪省下的薪酬额度,并不会自动、等额地转化为基层工资涨幅。多数企业会将结余额度统筹用于人力成本优化、岗位激励调整、福利补齐等多个维度,真正落到基层员工月薪和年终奖的增量,短期内并不明显。
分配不公的核心,是职工没有议价权
把上面这些拼在一起,问题的性质变得清晰了。国企薪酬分配的核心矛盾,不在于“高管拿得太多”——虽然这确实是个问题——而在于普通职工在整个分配决策链条中没有任何议价权。
薪酬总额怎么定、增量怎么分、亏损时降谁的薪,这三个问题的答案,职工全程没有参与。一位老职工的总结比任何分析都精辟:“工资低不是最难受的,知道自己为什么低、也知道别人为什么高,才是最难受的。”
在市场化企业里,员工可以通过工会谈判、集体协商、离职跳槽来表达不满,这些机制对薪酬分配形成一定的约束。但在国企体系里,职工的诉求缺少制度性的出口。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权在实践中往往被虚化,工会的角色更多是福利发放而非薪酬博弈。基层员工基数大、岗位替代性相对较高,薪资议价能力弱,而管理层掌握资源与话语权,在薪酬分配调整中始终占据优势。
2026年的薪酬改革打破了一些固化多年的规则,建立了限高、提低、强监管的框架。但框架的落地效果,取决于一个更基本的问题能不能被回答:当企业亏损的时候,为什么降薪的刀刃总是先落在基层身上?当企业盈利的时候,为什么增量总是先流向管理层?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应该由管理层单方面决定。一个制度如果只让管理层单独“先富起来”,却把经营风险留给职工承担,那它离“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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