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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预见能源)
太极实业子公司涉风电工程款纠纷,累计涉案超9亿。
一个装机50兆瓦的风电场,已经竣工,已经通过试运行,运行良好。但干完活的分包方至今没拿到全部工程款。
9月17日,太极实业(600667)发布公告,子公司十一科技就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工程款纠纷,起诉EPC总承包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涉案金额6432.04万元。其中欠付工程款本金4557.61万元,逾期利息1048.1万元,超额收益750万元,贴现损失76.33万元。这不是一起孤立的纠纷。叠加本案后,太极实业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诉讼累计涉案金额达9.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5%。
风电EPC的“垫资游戏”,正在把越来越多企业拖进诉讼泥潭。
一个2亿的项目
被三件“小事”拖垮了
十一科技与中国电建贵州公司签订的是一份固定总价合同,金额20,950万元,承包范围包括勘测设计、非风机类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是银行电汇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也约定了项目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
合同条款在纸面上没问题。问题出在执行上。
被告实际付款时没有用银行电汇,也没有用合同约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而是“采用其他金融产品方式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十一科技76.33万元的贴现利息损失。这个操作的影响不止于76万。承兑汇票有明确的承兑期限和银行信用背书,换成“其他金融产品”意味着收款方不仅要承担额外的贴现成本,还要面对产品流动性和兑付时间的不确定性。这是变相拉长账期的一种方式,钱“在路上”,但到不了你手上。
更值得注意的是逾期利息的规模。1048万元利息对应的本金是4557万元,利息/本金比约23%。但公告未披露该利息的利率标准、起算日期及计算方式,无法据此推算实际拖欠时长。项目已竣工并通过试运行,十一科技完成了全部合同义务,但收款权利迟迟无法兑现。
而750万元的超额收益争议,说明双方在签约时就对项目收益分配有明确的预期安排,补充协议约定了分配顺序,但被告在结算阶段没有执行。这类条款解释争议在实践中往往比单纯的欠款更难解决,因为涉及对“超额收益”计算口径和结算时点的认定。
被告不缺钱
但付款的优先级排不到你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24亿元,新能源业务占比超过70%,在全球建成新能源项目超400个,总装机容量逾40GW。从体量上看,6000多万元的诉讼标的,对一家年营收目标200亿元的央企子公司来说不算大数目。
但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近期新增了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执行标的501.97万元和223.27万元。对一家注册资本超10亿的央企子公司而言,500万元级别的被执行金额本身不大,但它传递的信号值得警惕——这家公司在某些债务上的支付优先级被调后了。
更关键的信息藏在同一份公告里。太极实业披露,十一科技与中国电建贵州公司之间还有另一起案件正在一审阶段,案号(2026)豫0329民初6118号,涉案金额12,434.27万元。两起案件合计涉及金额接近1.9亿元,分布在山西和河南两个不同的项目上。这指向的已经不只是单一项目的偶发争议,而是双方在多个项目上存在的系统性结算矛盾。
背靠背条款的保护伞
法律上已经合不上了
十一科技的处境折射出风电EPC领域中分包方的结构性弱势。总包方拿到业主的钱,再付给分包方——这种“背靠背”安排长期存在,本质上把业主方的付款风险转嫁给了下游。
但2024年8月27日起,这条路被法律堵上了一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明确规定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服务过程中,与中小企业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为付款前提的,因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该条款无效。换句话说,总包方不能再拿“业主没给我钱”当挡箭牌,来无限期推迟对分包方的付款义务。
法律堵住了条款层面的漏洞,但执行层面的摩擦并没有因此消失。中国电建贵州公司采用的是“其他金融产品”付款,没有直接拒付,而是改变了支付工具。这种做法绕开了条款效力争议,但在实际效果上同样延后了资金到账时间。法律能解决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但解决不了“用什么方式付、什么时候付”的执行细节。
同行业的案例可以作参照。永福股份在粤电阳江青洲海上风电项目中与龙源振华的基础施工纠纷,一审判决龙源振华支付工程款1653.2万元及利息,利息起算日为2022年12月1日,说明欠款事实在2022年底就已确立。金冠股份在贵州威宁风电EPC项目中因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被索赔,按年化10%利率计算违约金738.54万元。三起案件的共同特征是:项目均已进入执行或完工阶段,纠纷集中在结算环节,拖欠时间以年为单位。
9.11亿的诉讼清单
是一份回款治理的成绩单
右玉项目6432万元的诉讼,放在十一科技9.11亿元的累计诉讼清单里不算突出。但这份清单本身就是一份成绩单——它告诉市场,十一科技在回款治理上做得怎么样。
投资者不是没有提醒过。2025年3月,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直接向太极实业董秘提问,指出十一科技“高应收高应付,营收大利润薄弱,坏账居高不下”,公司方面的回应是“继续加大回款力度,降低坏账风险”。一年半之后,累计未披露诉讼金额仍高达9.11亿元。
从财务数据看,十一科技2025年上半年工程技术服务实现营收131.1亿元,净利润2.91亿元。营收规模巨大,但净利润率不足2.3%,工程承包业务的利润空间本就极为有限。太极实业2025年全年归母净利润4.48亿元,同比下降31.84%,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仅4.38亿元,同比锐减79.87%。2026年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2.24亿元,同比下滑31.01%。大量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潜在的减值计提会进一步侵蚀利润。
风电EPC的商业模式决定了这类纠纷难以根除。“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预验收款-质保金”的里程碑式付款安排,结算周期本身就长。当总包方或业主方面临融资收紧、电价下行等压力时,将付款延迟传导给分包方,是最直接的现金流管理手段。法律能在条款效力层面划出红线,但改变不了产业链中间环节现金流被两头挤压的基本格局。
右玉项目已经竣工,风机在转,电在发,项目运行良好。但干完活的人还在等钱。这起案件目前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6432万元的诉讼请求最终能回收多少,取决于审理进程和被告的应诉策略。但对太极实业来说,比这一起案件更重要的,是那9.11亿元诉讼清单上每一个案件的回收节奏——它们共同决定了十一科技工程业务的真实盈利质量。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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