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8日讯 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解读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缴存人及配偶取得泰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自住住房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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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缴存人及配偶家庭名下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只能选取一套自住住房办理装修提取,一套住房自首次办理装修提取起,缴存人及配偶每10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
在提取额度方面,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计算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缴存人及配偶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20万元;多子女家庭(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提取额度上浮10%,上浮后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仍不超过20万元。
提取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配偶申请提取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多子女家庭申请提取额度上浮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等佐证材料。办理该项提取需要签订《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承诺书》。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得授权后核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缴存人可以选择到泰安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也可以在“爱山东”App、“爱山东”微信小程序和“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泰安公积金”进行办理,或者在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站点中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进行办理。以上政策将于9月20日起开始施行。
闪电新闻记者 贾庆奥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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