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爱义乌)

近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

查处一起

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事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义亭镇深塘路某路段违法停放,占用、堵塞城市道路消防车通道,造成实际通行障碍。

“占用消防车通道属于消防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情,会阻碍消防车快速通行,延误抢险救援时机,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执法队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李某称车辆只是临时停放,未留意地面消防车通道标线。鉴于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义亭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消防车通道是守护生命的应急通道

请勿随意占用、堵塞

自觉维护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