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交大昂立,SH600530)9月18日盘后披露,公司及嵇敏、嵇霖、曹毅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三名高管合计被罚800万元。
其中,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嵇霖被罚200万元,嵇敏、曹毅各被罚100万元。
ST交昂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对全资孙公司久鼎典当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350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差错更正的会计依据不足,虚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213.52%。
2023年9月、10月,昂立小贷基于《合作协议》合计划转4000万元至久鼎典当。2024年末,公司将前期补充计提的减值损失冲回,虚增利润总额2350万元。
上述处理导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金额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
监管部门认定,ST交昂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并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处罚。
嵇霖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后时任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嵇敏时任董事长;曹毅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嵇敏被认定为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嵇霖被认定为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曹毅被认定为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表示,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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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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