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联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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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原文见文末),医疗器械、耗材新品,迎来重大利好。
《通知》明确:
新产品自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日起,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医疗机构即可向省级医保部门申请价格预立项。
过去,新医疗器械、耗材产品的进院路径是一条流水线:药监审批 →医院申报立项 → 省医保局审核(通常耗时1-2年)→ 收费。价格立项,必须等"获批之后"才能启动。
现在,医保受理节点直接前移到"特别审查程序受理之日"。价格立项与应用审批,从"串联"变成了"并联",新产品进院速度,进一步提速。
值得一提的是,申报门槛也压到了最低:
只需1家三级医院牵头直接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即可。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各省也不再重复受理,形成"一省立项、全国跟进"的协同效应。
也就是说,过去要"跑30个省定价",现在只需"跑1个省、29个省跟进",医疗器械进院速度大提升。对所有医疗器械厂家、经销商来说,这个时间差就是金钱。
据国家医保局,目前已完成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统一新增质子放疗、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脑机接口置入等200余项价格项目,存量技术的收费渠道基本打通。
而预立项制度的出台,意味着政策重心正式转向增量创新。这算得上是迄今医保为创新器械开的最大一扇门,利好所有医疗器械企业、代理商。
这些医疗器械、耗材,率先受益!
在适用范围上,《通知》明确价格预立项坚持"聚焦临床需求、突出患者获益、支持高质量创新",适用于需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实现收益回报的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
具体包括三类:
一是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
二是满足临床重大需求、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的新设备;
三是填补诊疗空白、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
同时,为集中资源支持高水平创新,《通知》明确三类情形不纳入预立项范围:适宜作为药品或医用耗材收费且无需配套价格立项的产品;在现有医用耗材、设备基础上迭代升级的产品;除满足重大疾病诊疗需要的三类新诊断试剂之外的其他诊断试剂。
门槛清晰,名单其实已经在路上了。
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示,截至9月9日,2026年已发布15个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合计102家企业、109款创新医疗器械拟进入特别审查程序,GE医疗、威高、微创神通、阿里巴巴达摩院、直观医疗、朗巴德等国内外知名械企均在其中。
显然,这些公示结束后进入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产品,将是预立项制度的第一批潜在受益者。
2026年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信息(第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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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量≠放水,监管红线同步划出
但仍需注意的是,放量不等于放水。《通知》明确,设备折旧或耗材费用占新项目价格构成超60%,或耗材价格超5000元的,医疗机构和企业须对价格合理性、经济性作出说明,并报告出厂价格和价格构成信息。
60%这道线,实质划出了"技耗分离"的边界,占比越线的项目,定价将被重点盯防。
同时,"一省立项、全国跟进"的设计,也把个别省份的标准松紧放大成了全国风险。
对此,《通知》明确:对放松质量标准、办理结论多次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省级医保部门,国家医保局将视情况暂停其价格预立项受理资格;医疗机构申报质量不高、滥用预立项申报渠道的,省级医保部门也可暂停其申报资格。
还要注意,预立项不等于"价格已立项"。若后续临床研究失败、疗效不及预期或产品未获批上市,预立项资格自动终止。
简单来说,预立项是集中资源支持高水平创新的"专用高速通道",而不是"开闸放水""降低门槛"的"抄近道"。这也将进一步倒逼行业走向良性竞争。
国家定方向,地方见真章!
这些省份已抢先出手
预立项制度由国家定调,但真正决定创新器械进院速度的,是地方的落地执行。
就在《通知》印发的同一天,9月15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新增创新医疗器械挂网流程的通知》,为创新医用耗材开通挂网通道。
今年以来,北京、江西、浙江、安徽、江苏、广东等多省相继发文,为创新药械进院扫清障碍:
一边是国家把"收费立项"的受理节点前移,一边是地方把挂网准入、进院限制逐一打通。
创新器械进院的门,正在一扇扇打开。
附:《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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