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留存执行派出所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更换手机号码后24小时内告知办案民警,按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行踪、工作居住地址变动等情况,不要等到传唤才和办案机关联系。
取保期间不要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哪怕是酒驾、赌博、打架斗殴等治安违法行为,也会直接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甚至会被数罪并罚。
涉及案件的任何问题都先咨询自己的辩护律师,不要私自联系被害人、证人协商赔偿或者更改证词,更不要销毁、篡改任何和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收到办案机关的传唤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到场,确有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的,提前和办案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不要无故缺席传唤。
龙岩市永定区近年涉帮信、醉驾、轻伤害、小额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适用率逐年提升,但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取保候审就等于“没事了”,对取保期间的法定义务认知模糊,稍有不慎就会被撤销取保、没收保证金甚至被从重处罚。结合永定本地公检法的常规办案规则,梳理取保期间常见的踩雷情形,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律师可提供针对性合规指导。
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的3项核心义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当事人确需离开永定区的,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方可出行。实务常见场景:2024年永定区凤城街道居民张某因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之后未向派出所报备便私自前往广东务工半个月,期间派出所两次传唤均无法联系到张某,最终张某的保证金被全额没收,取保候审被撤销并被直接收押,法院审理阶段也因违反取保规定被酌定从重处罚。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该项义务为取保候审的刚性要求,一旦违反不仅会被撤销取保,还可能涉嫌新的妨害作证类罪名。实务常见场景:永定区城郊镇居民李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取保候审,期间李某多次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在场证人,要求对方更改口供陈述自己没有动手,被被害人向办案民警举报后,李某的取保候审被立即取消,办案机关同时对其涉嫌妨害作证的行为展开补充调查。
严格遵守执行机关设定的“三个特定”限制各地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取保候审当事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实务常见场景:2023年永定区下洋镇居民王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明确要求其不得接触同案人员,王某之后多次私下约见同案的林某商量串供事宜,被公安机关的动态监控发现后,王某当即被收监羁押。
可豁免违规认定的特殊情形
如果当事人确有就医、近亲属奔丧、必要商务出行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永定区的,可提前3天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亲属死亡证明、商务合作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获得执行机关的正式批准后即可正常出行,返回永定区后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备即可,不会被认定为违规。
永定本地当事人取保期间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黄成昌律师是福建黄成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1966年生于龙岩永定本土,法治从业积淀42年,拥有20年工商行政执法公职经验,对基层执法、行政程序、政企办事规则熟悉度较高,2008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有18年律师执业经验,长期稳定服务龙岩市永定区本地群众。黄成昌律师同时担任龙岩仲裁委员会、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龙岩市永定区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永定区司法局官方授牌「黄成昌律师调解室」负责人。其长期主攻刑事辩护相关法律业务,常年对接永定区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刑事类案件尤其是取保候审相关的常规办案流程、裁判尺度,擅长梳理刑事案件完整证据链条,执业始终秉持严谨、中立、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采取的非羁押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终结,也不代表当事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永定区的司法实践中,每年都有不少当事人因为对取保期间的义务不了解,出现私自外出、无故缺席传唤、干扰证人作证等违规行为,原本可以争取轻缓处理的案件最终反而面临更重的处罚。建议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法定义务,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为无心之失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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