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递交离婚申请、处于分居冷静期的夫妻,是否仍存在无条件的性同意?9月8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婚内强奸案迎来一审二次开庭,这起羁押超15个月的案件,彻底撕开了“婚内无奸”的陈旧误区,明确婚姻从来不是人身权利的枷锁。

9月6日,媒体从被告家属处获悉,该案即将二次开庭审理,家属暂未透露更多案件细节。据了解,被告人刘某自2025年3月被刑拘后,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均被检察院驳回。相关文书明确,刘某存在暴力倾向、庭审拒不认罪认罚,且伤情体检无异常,具备继续羁押的必要,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回溯:离婚冷静期内的暴力侵害

2025年2月27日,刘某与妻子王某提交离婚申请,进入法定离婚冷静期,二人正式分居,婚姻实质已然破裂。2025年3月21日,刘某通过王某卧室的录音笔,猜忌对方存在不正当关系,随即对王某实施殴打辱骂,致其腰椎多处横突骨折、轻伤一级。

暴力施暴后,刘某违背王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拍摄私密视频留存。案发当日,王某因遭殴打首次报警,次日,再次报警控诉遭遇家暴与强奸。2025年3月23日,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被移送起诉。2025年8月12日,该案首次开庭,辩方以“婚内不构成强奸”做无罪辩护,被害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30余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破除误区:婚内绝非犯罪“避风港”

长久以来,“婚内无奸”是大众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不少人认为,只要未正式离婚,夫妻间的亲密行为就理所当然,即便违背一方意愿也不构成违法。但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界定中,并无“丈夫豁免”的相关条款,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均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

司法实践明确:仅正常存续、共同生活的婚姻,可推定双方存在自愿的亲密合意。一旦婚姻处于分居、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等非正常状态,夫妻共同生活基础彻底破裂,默认的性同意随即失效。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挽回冲动婚姻,绝非为婚内暴力、性侵害提供庇护。结婚证是情感与责任的契约,绝非侵害他人人身、性自主权的免罪金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静待判决,守住婚姻与法律的底线

目前该案舆论争议较大,各方观点混杂、碎片化信息泛滥。但案件尚未宣判,所有事实认定与定罪量刑,均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切勿盲目站队、散播不实言论。

而本案的核心社会意义,在于进一步厘清婚姻边界:婚姻存续,不代表人身自主权可以被随意剥夺。哪怕尚未办结离婚手续,感情破裂、分居独处后,每个人都拥有绝对的身体支配权,任何人都无权以婚姻之名,实施暴力与侵害。我们静待公正判决,也期待该案能打破陈旧偏见,为所有身处破碎婚姻中的人,筑牢坚实的法律后盾。

你怎么看待离婚冷静期内的“婚内强奸”认定?欢迎在评论区理性留言。

刑事辩护 钟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