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陆军军服主要可以分为正裝、礼装、通常礼装、军装和略装。本文主要介绍前三种礼装。
明治45年2月26日军令陆第1号《陆军服装规则》第一章规定了军服种类和适用场景:
正装(大礼服)
1.三大节新年(四方拜、朝拜、新年宴会)、纪元节和天长节。三大节是日本近代皇室三大节日。新年有四方拜(神道祭祀),朝拜(群臣集体朝贺觐见天皇)和新年宴会(宫中赐宴)。纪元节是纪念神武天皇即位;天长节是天皇诞辰日。
2.入宫拜谒时
3.参拜贤所时(皇宫内供奉天皇家祖先神的神殿,宫中最重要祭祀场所)
4.陆军始和天长节阅兵式时,仅限受阅部队和陪观者。陆军始是日本陆军建军纪念日,每年1月8 日,会在代代木练兵场举办“陆军始观兵式”。陪观者是指在观礼台列席观礼的军官、敕任官、贵族等受邀列席人员。
5.靖国神社大祭日(单独参拜时)
6.接受任官、叙位的辞令和受勋时。任官是担任官职;叙位是授予位阶,日本贵族和官员的位阶体系,位阶不同于官职,代表个人礼仪身份等级。位阶共有十六位:正一位,从一位,正二位,从二位,正三位,从三位,正四位,从四位,正五位,从五位,正六位,从六位,正七位,从七位,正八位,从八位。辞令是天皇下发的敕令和任命文书。
7.为举行任官、叙位和叙勋的御礼而进宫时。叙勋是授予勋等和勋章。勋等是军功与功绩的荣誉等级,由天皇授予,配套对应勋章。勋等划分为大勋位,勋一等到勋八等。
8.就任官、叙位、叙勋、补职和著任赴任履职进行奏报时。补职是任命职务,著任是赴任履职
9.命课布达式时,仅限被宣读任命的当事人。命课布达式是任命传达仪式。
10.作为总代表参加葬礼时,通常为国葬和高级军官葬礼。
11.规定应当穿着一般大礼服之时。一般大礼服是文官礼服。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在本人及家族贺仪葬祭(婚礼,寿辰,葬礼和祭祀等仪式),也可以身穿正裝。
明治6年(1873年)9月24日太政官布告第328号颁布《陆军武官服制》,其中规定将校(军官)和准士官(准尉)所佩戴的正装为:立领双排扣外套(立襟ダブルボタンの半マンテル,日语Mantel音译,为德语外套),长袴(长裤)和短靴(特指军官礼服短靴,类似于切尔西靴,没有鞋带,侧边松紧带穿脱)。虽然历经多次细节修改,但这一基本款式一直沿用到1945年日本投降为止。
明治6年《陆军武官服制》的图例
将官和军官正衣
将官正袴
大将正帽,帽顶和襟章
中将正帽,帽顶和襟章
少将正帽,帽顶和襟章
大佐正帽,帽顶和襟章
中佐正帽,帽顶和襟章
少佐正帽,帽顶和襟章
大尉正帽,帽顶和襟章
中尉正帽,帽顶和襟章
少尉正帽,帽顶和襟章
军官正衣兵科颜色:炮兵黄色,工兵白色,步兵红色,骑兵萌黄色(黄绿色),辎重紫色,乐队绀青色。
明治12年(1879年)3月18日颁布《陆军服装规则》,其中规定将校、准士官和其他同等军衔者,应当身穿:正帽,正衣、正袴、饰带(佐官及以上军衔使用(队附和传令使除外);会计、军医、马医部/兽医部的相当于佐官及以上军衔,以及参谋科尉官可使用饰带)、白手套、礼服硬领、饰绪(仅限参謀科和传令使)、正剑(礼仪直剑,以下情况可改用军刀:将官率领部队时;参谋科军官在阅兵式等场合履行本职勤务时;担任传令使和队附的佐尉官),另须穿着短靴。
明治33年(1900年)《陆军服制》(明治33年敕令第364号)规定:普通将校和准士官的第一种帽,材质为藏青色绒料(色调接近黑色)。帽徽的旭日章为金色,直径1寸7分/51.52毫米(1寸为30.303毫米,1分为3.0303毫米)。帽檐为皮革,表面为黑色,内里为萌黄色(黄绿色)。帽风带为黑色皮革,宽度为3分5厘/10.61毫米(1厘为0.30303毫米),帽风带扣直径3分/9.09毫米。
第一种帽还配有横章,在毛体上下接缝处,缝制一条蛇腹组(金属线编织出连续波浪纹样,纹路像蛇腹)金线(宽1分5厘/3.18毫米);另外根据军衔等级追加不同数量金线,少尉配一条细金线,到大佐为止每晋升一级增加一条细金线。少将配一条粗金线(宽9分/27.27毫米)和一条细金线,到大将为止每晋升一级增加一条细金线。帽顶缝制五角星刺绣。正衣的袖章用金线制作,少尉和同等军衔者为一条金线,到大佐为止每晋升一级增加一条金线,最多为六条。
明治33年《陆军服制》的图例
第一种帽
正衣
襟章和骑兵正衣。骑兵正衣为肋骨服,起源于匈牙利骠骑兵制服。
袖章
正袴
肩章和前立(佩戴在正帽前面的羽饰)
饰带和饰绪
正剑
刀带
正绪:用于正装和礼装
刀绪:用于通常礼装和军装
明治45年(1912年)2月24日敕令第10号的修订:将第一种帽改称为正帽;帽檐内侧改为黑色(原本为萌黄色(黄绿色));帽风带宽度改为3分7厘/11.21毫米(比原先加宽2厘/0.61毫米);帽风带固定扣直径改为3分5厘/10.61毫米(比原先加宽5厘/1.52毫米)。
明治45年《陆军服制》的图例
正帽
正衣
襟章
袖章
正袴
前立
饰带和饰绪
刀带
正绪
正绪:用于通常礼装和军装
昭和13年敕令第392号针对正装的修订:将校和准士官的饰带不再区分颜色等级,统一改为绯色(大红色)。饰带就是腰带,明治和大正时期会根据兵科采用不同颜色区别。
正衣的衣领襟章(领章)用来区别军衔:将官采用毗沙门龟甲刺绣(交错六角形纹样),佐官采用雷纹刺绣(连续回旋的曲线纹样),尉官采用蛇腹折刺绣(面料折叠工艺)。另外,虽然不属于法令规定样式,但也存在襟章上点缀亮片的例子。
昭和13年敕令第392号《陆军服制》的图例
正帽
正衣
骑兵正衣
襟章:毗沙门龟甲刺绣,雷纹刺绣和蛇腹折刺绣
袖章
肩章
正袴
前立
饰带
刀带
刀绪
1873年9月24日颁布《陆军武官服制》(明治6年9月24日太政官布告第328号),军士和士兵采用沙科帽(Shako,法国陆军的平顶圆筒帽)。
据1879年(明治12年)3月18日颁布《陆军服装规则》规定:军士和士兵以及同等军衔者,穿戴正帽、正衣(没有专门正衣)、正袴;正帽装配前立,携带本兵种规定武器。骑马军人身穿长筒军靴,徒步军人佩戴绑腿。
在仪仗队列等场合,隶属于步兵的徒步下士和士兵,除下副官(副官助理,由军士担任)和曹长外,全员背负背囊,毛毯以鞍垫式捆扎固定在背囊外侧,毛毯之上再固定军大衣;背囊内收纳制式规定器具,绑腿绑在裤子外面。隶属于工兵和炮兵的徒步下士和士兵,背囊外不挂载毛毯,改为挂载各类作业工具。 另外脱离部队编制的军士,无论所属何种兵种,全部佩挂军刀。 明治13年(1880年),官营千住纺纱所正式投产,自此军服开始使用国产呢绒面料。
明治6年《陆军武官服制》的图例
军士和士兵采用袖章区分军衔
明治33年《陆军服制》的图例
昭和13年《陆军服制》的图例
1-前立 2-正帽 3-襟章 4-肩章 5-正衣 6-袖章 7-饰带 8-正剑 9-刀绪 10-正袴 11-手套
正裝实物
陆军大将正衣
陆军中佐正衣
陆军中尉正衣
陆军大尉正帽和前立
陆军炮兵少尉正袴
陆军大尉肩章
陆军大尉饰带
正剑
历史图片
明治初期的正装。袖章样式同后来不同,而且不配肩章。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在美国内战结束后采用的北方军军服。
松本顺,初代陆军军医总监
黒田清隆,陆军中将,1888到1889年担任第二任内阁总理大臣
大山岩,元帅陆军大将,曾任陆军大臣(初代和第三代),陆军参谋总长(第四和第六代)。袖章为龟甲纹,配有7条金线(陆军大将)。
伏见宫贞爱亲王,元帅陆军大将
闲院宫载仁亲王,元帅陆军大将
乃木希典,陆军大将
高岛鞆之助,陆军中将
永田铁山,陆军少将
久迩宫邦彦王,陆军步兵中佐
朝香宫鸠彦王,陆军步兵少佐
东久迩宫稔彦王,陆军步兵大尉
徳田金一,陆军步兵中尉
北白川宫成久王,陆军炮兵少尉
松平容大,陆军骑兵大尉
李鍵公(大韩帝国皇族成员),陆军骑兵少尉
寺内正毅正装详解
本内容是一篇研究寺内正毅正装的日文文章,翻译后可以看下陆军大将正装细节。
日本明治维新后,随着作为近代国家军备的完善,军服实现了统一。明治3年(1871年)颁布《陆军徽章》,决定在陆军引进法式军服,而当时制定的仅有正装。《陆军徽章》在明治6年(1873年)进行了修订,在正装之外又新增略装,但实际上只有正装完成了全套配备。明治8年(1875年)颁布《陆军服制》,开始将正装,军装和略装区分开。
明治9年(1876年)颁布《陆军服装规则》,将陆军军服大类划分为正装,军装和略装三种,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穿着规范。陆军军服整体从最初引进的法式,逐步转向德式。但正装款式,直到明治19年(1886年)修订之前,并未发生重大改动。
明治19年(1886年)《陆军军官服制》规定,正装应在仪式和庆典等大礼场合穿着,并新增了明治9年(1876年)《陆军服装规则》中未曾提及的“一般大礼服穿着场合”。规定正装应包括第一种军帽、前立、正衣、袴、肩章、饰带、刀、正绪、手套、下襟(白色假领)和靴子。面料规定为浓绀绒(藏青色毛织物)。正衣根据军衔细分为不同规格的襟章和袖章,袴侧面使用不同颜色的侧章来表示兵科。
明治19年(1886年)《陆军军官服制》规定佩戴肩章,因此正装上配有用于固定肩章的环扣。肩章是由圆捻金线编织成锁链状。在欧洲,此类肩章通常用于单排扣而非双排扣制服,所以在外国武官看来,这种搭配有点怪异。袖章规定采用蛇腹组金线左右交叉,构成两个圆形加一个圆锥造型,这种样式被称为匈牙利结或奥地利结,最早出现在匈牙利骠骑兵军服。依靠金线的条数区分军衔,大将为七条,中将为六条,少将为五条。
袖口增加了龟甲形突起刺章。同时正衣纽扣改了直线排列。明治33年(1900年)颁布《陆军服制》,将《陆军将校服制》与下士官及以下人员服制整合为一套法令。但将校正装的规格,完全沿用明治 19 年(1886年)《陆军将校服制》。此后,将校正装再未进行重大修订。 寺内正毅于明治39年(1906年)晋升为陆军大将,因此依据明治33年(1900年)《陆军服制》,为他配备了陆军大将正装。
寺内正毅正装图
襟章和袖章
在军官服饰体系中,军衔章具有重要意义。职业军人的将校需要自行购置军服,因此在晋升时,必须更换对应的军衔章。《陆军服制》中记载为“金线缝箔”的金bullion wire刺绣(金线绳绣),是正裝不可或缺的装饰工艺。这种工艺是把细金属线制成螺旋式金属绳,再使用上蜡丝线将其固定缝缀在面料上。随着文官大礼服和武官正装的需求增加,金线绳绣作为一门高难度手工技艺,发展出独有的工艺体系。金线绳绣的造价十分昂贵,对于文官大礼服,为了降低重新制装的开销,有时会重复利用旧的金线绳绣材料。
阶级章的龟甲形
明治19年(1886年)《陆军将校服制》,针对将官襟章记载:“上缘、侧缘各二道金线,下缘一道金线,中央缝缀龟甲形花纹”;袖口突起章规定:两侧边缘各一道金线,中央缝缀龟甲花纹。
龟甲纹是连续龟甲纹的变体,该纹样常见于毗沙门天的铠甲,故称毗沙门龟甲,是江户中期流行的传统纹样。 究竟为何选定龟甲形作为陆军将官襟章和袖章的纹样,其缘由现已不明。但太田临一郎在《日本近代军服史》中提出: 明治初年构建陆军服制的阶段,虽然袖章采用了法式蛇腹组金线,但袴侧章的色彩命名,仍使用绯和萌黄这类日式传统色名,以此表明并非全盘照搬法国体系。与此同理:将官用龟甲纹、佐官用雷纹、尉官用唐机角纹这类设计,体现出复古风格的设计思路 。
正衣
正衣为立领常礼服(frock coat)款式的上衣。前襟为双排扣结构,左前襟在外,右前襟在内。左前襟缝有悬挂勋章的线扣。扣眼采用滚边工艺收尾。
衣身由前片、侧片和后片组成,后片正中间没有拼接缝。因此虽然背面采用裁片分割线的结构,但视觉观感依旧平整简洁。肩缝缝线,由侧颈点朝着肩胛骨方向,斜向后侧走线。腰线处拼接的下摆裙段,无侧缝,与开衩布缝合在一起。开衩布在后腰正中以钥匙形交叠(装饰性袋盖和纽扣),内侧设有口袋。下摆采用平直裁齐的工艺处理。
左前襟局部的内衬衬有薄棉,并施以排布规整的机缝针脚。在上衣内衬施加绗缝工艺,在明治时期的大礼服中也能见到。明治中期的缝纫典籍记载了这项工艺,研究指出其兼具版型定型、布料加强和装饰的多重作用。武官正装需要在胸前佩戴勋章,推测绗缝层是作为承托勋章的基底。佩戴勋章的样貌可在肖像照片中得到印证;寺内正毅这件正衣的整个左前襟,都缝有用于悬挂勋章的线扣。
正衣的衣领和袖口处,装饰有代表将官身份、采用金线绳绣制成的龟甲纹样。袖口突起章几乎看不到脱线散丝;但襟章已经出现丝线脱散,金线绳绣可见发黑氧化。与袖口突起章相比,襟章损坏程度更严重。
缝在袖子上的7条蛇腹组金线,代表大将军衔,保存状态极佳。
肩章由12根圆绳金线编织成锁链样式,并缀有3颗五角星章。
饰带为窄织带面料织有3条金色和4条绯色条纹;带子两端配有厚重的金线流苏。流苏柄位置,各缀有3颗排列为三角形的五角星章。
长袴的两侧缝有侧章。将官侧章由2条宽1寸1分(30.33毫米)的绯色粗线和宽1分(3.03毫米)的细线组成。
裤门襟采用纽扣固定和暗门襟工艺。裤腰位置缝有用于固定裤背带的纽扣。
后腰正中配有收腰的带扣。
口袋为一个前袋和右臀部的带纽扣口袋,两侧侧章区域各设有侧袋。
裤脚采用前高后低的斜角裤脚样式。这条长袴为无内衬的单层缝制,仅做裁齐处理,并没有包缝锁边等加工。裤脚采用暗缲缝(把针脚藏在布料夹层或折边里的手工缝法)工艺收边;后裤脚缝有防靴磨贴布。
从侧章背面情况来看,应该是缝纫机固定粗线固定好,再把细线夹入其中,使其与规定尺寸的线条对齐,再进行缝合。
在长袴后中位置,发现了拆开缝线重新调整尺寸的痕迹。 另外发现裆下插入了三角形的裆布料;内侧为加固,以手缝密针固定补强。 虽然无法确定这些工序的先后顺序,但推测这条裤子经历过多次改尺寸与维修。
正衣左侧内袋里面,缝制一个标有 “MITSUKOSHI(三越)”的标签。 标签上手写花体字可以辨认出:“Terauchi(寺内)、Nov.1915(1915年11月)”。寺内正毅于明治39年(1906 年)晋升陆军大将;大正5年(1916年)6 月被授予元帅称号,同年 10月就任内阁总理大臣。其后于大正8年(1919)年11月3日逝世。这件正装存在尺寸修改与维修痕迹,因此应该不是1915年全新定制的。缝在内袋的标签可能是后来修复时加上去的。
礼装(礼服)
1.陪席皇宫或其他皇族举办的晚宴时
2.列席晚会和其他正式规格的晚宴时
3.规定应当穿着一般通常礼服之时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在亲属贺仪葬时,也可以身穿礼裝。
依据《陆军服装规则》(明治 45 年陆军军令第 1 号)规定:礼装,除不佩戴前立和饰带之外,其余均与正装相同。
本庄繁,陆军中将
岩越恒一,陆军中将
荒莳义胜,陆军中将
通常礼装(平常礼服)
1.陪席皇宫或皇族举办的午宴时
2.陪席观樱宴和观菊宴等御宴时。这是日本皇室春秋季御宴。
3.入宫内觐时。非正式隆重大仪的入宫觐见,等级低于拜谒
4.岁末向天皇进献新年祝词时
5.进宫请示天皇旨意以及答谢御礼(正裝第7条场合除外)
6.在天皇到场亲自观阅的会场列席时
7.在行幸和行启等场合集合参列时。行幸是天皇单独外出驾临;行启是皇后、皇太后、皇太子、皇太孙等皇族的外出驾临。
8.特地谒见上级长官时
9.伺候式举行时。伺候式是军官或军队在特定场合,集体或个人正式前往谒见天皇、皇族、陆军大臣和总参谋长等高级长官时所举行的正式仪式。
10.阅兵式陪观时(正装第7条场合和机动演习后的阅兵式除外)
11.列席正式规格午宴和游园会等场合时。游园会是皇室和官方举办的庭院宴会。
12.规定应当穿着一般通常服之时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在平时贺仪葬祭,也可以身穿通常礼裝。
昭和13年制式前
明治初年并不存在这套分类。西南战争结束后,礼装和军装开始被明确区分,于是启用了这套分类。刚建立该制度时,通常礼装由普通军衣,搭配拆除前立的正帽组成。自明治45年全面修订之后,通常礼装同军装和略装已经区别不大。依据《陆军服装规则》规定:除夏季暑热时期外,须穿戴军帽、军衣、长袴、短靴、刀、刀绪和刀带(骑兵、炮兵、参谋、副官、周番(值周执勤军官)和特务曹长设有特殊规定)。
另外依据当时的规则:通常礼装和军装,并不以勋章,从军记章(战役纪念章)和记章(各类证章和纪念徽章)佩戴勋章或勋略来区分。(军装不允许佩戴勋章和记章)。
秋山好古,陆军少将。当时军装为肋骨服,来源于法军野战服。
矢野目孙一,陆军工兵中尉
冈见正美
明治45年修订后的通常礼装。原则上应穿着长袴和短靴,但以骑马为主的军人有时也会穿着短袴和长靴。图中为闲院宫载仁亲王。
昭和13年制式后
昭和13年(1938年)对通常礼装进行修订:制定了通常礼装专用肩章,样式和正装所用正肩章类似。并规定身穿通常礼装时,在昭和13年制式立翻领冬服和夏服上佩戴该肩章。佩戴本人所获的勋记章时,应该佩戴实体勋章而非勋略。搭配肩章即构成通常礼装。 这套通常礼装规定,在昭和 18年制式中依旧予以保留。
杉山元,陆军大将
大岛浩,陆军中将
图中是陆军中尉的通常礼装肩章。佩戴时,将背面铁片夹插入肩缝缝隙中固定在军装肩膀上。
通常礼装肩章和正肩章类似,差别在于:正肩章用金线,通常礼装肩章则允许使用黄绢线;正肩章纽扣无图案,通常礼装肩章纽扣为樱花。两者尺寸相同。下图为陆军中尉正肩章。
陆军军士和士兵也新规定了通常礼装肩章。 其肩章为茶褐毛呢或布制、方形,梯形头,其上缀金色直径15毫米的樱花扣和五角星。军士在肩章底布缀宽9毫米金线或黄绢线。
曹长的通常礼装肩章
伍长的通常礼装肩章
上等兵的通常礼装肩章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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