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近年来,“保姆式服务”成为不少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热词。甘肃一位省领导曾公开表态:“谁跟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过不去,我们就跟谁过不去”,要深化保姆式服务、对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这番话说得铿锵有力,让不少民营企业家心头一热,这是政府落实《民营企业促进法》的优秀表现啊。
然而,热血之余,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我看来:对民企“保姆式服务”本身没有错,但服务的民企前面必须加上四个字:“合法经营”。 要一手扶植合法经营民企,一手打击违法经营民企,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如果地方政府扶植许家印经营的恒大式民企,就是助纣为虐,坑害国家与人民。
为什么要加上“合法经营”这个前提?道理并不复杂。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样的分量,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各级政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但“自己人”三个字,从来不意味着可以“法外开恩”。国家领导人同时明确指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这句话的分量,同样重如千钧。
换句话说,“自己人”要守法,才是真正的自己人;不守法的民企就不是“自己人”,而是害群之马。如果一个企业从事的是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违法勾当,政府还去“保姆式服务”,那不是扶持企业,那是共谋犯罪。非法经营的“民企”,不是真正的民企,而是假借民企为名的犯罪集团。
有一种论调值得警惕:把所有打着“民营企业”旗号的市场主体,都笼统地当作需要“保护”的对象,这犯了混淆是非的错误。类似恒大这样的“企业”,本质上是吞噬社会财富的,与“民营经济”四个字所代表的创新创业精神毫无关系。它坑害的是千家万户,扰乱的是市场秩序。对这样的企业“保姆式服务”,服务的到底是什么?服务的是违法犯罪,服务的是坑蒙拐骗。
毒瘤
有人可能会问:民营企业良莠不齐,政府怎么区分?答案并不复杂:看是否合法经营。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睁开慧眼,打起精神。对恒大式企业监管不力,是因为某些监管部门与许家印蛇鼠一窝了。所以不应该许家印自己坐牢,与他沆瀣一气的“分赃团队”都应该坐牢。合法经营的企业,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保姆式服务”。融资难?帮着解决。账款拖欠?帮着协调。审批繁琐?帮着简化。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怎么都不为过。但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国家领导人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保护合法与打击非法,是一体两面,不可偏废。
我认为:只讲“保姆式服务”而不讲“合法经营”,是对政策的曲解;只讲“严厉打击”而不讲“优质服务”,同样是对政策的背离。“保姆式服务”没有错,错的是不加区分、不分良莠的服务方式。对合法经营的民企,政府应该当好“保姆”,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对非法经营的“民企”,政府应该当好“卫士”,利剑高悬、依法惩处。扶植合法企业,是雪中送炭;扶植非法企业,是助纣为虐。两者之间,隔着的是法治的底线,也是营商环境的生命线。把这条线划清楚、守住了,民营经济才能真正健康、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家才能真正“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热门跟贴